内容摘要:
关键词:慈善捐赠;自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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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社交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每有重大灾难发生时,慈善捐赠已成为大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天津港“8·12”瑞海仓库特大爆炸发生后, “公众逼捐”事件一时成为热点。从现象层面审视,这种“关注”,体现了公众对于名人在社会担当上的一种期待,但其深层次上也反映出我国慈善捐赠行为中“被动的自愿性”特性已深深影响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捐赠是捐赠主体基于利他主义或利己主义的动机,将慈善资源转移到捐赠客体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运营主体和监管主体的行为对慈善捐赠施加影响,最终实现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一种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慈善捐赠不单单是捐赠主体的个体行为,还是捐赠主体的内因和外部条件共同作用的产物。外部动力和内部动力皆作用于慈善捐赠行为,那么“孰轻孰重”?捐赠主体的内因是根源,外部动力影响着捐赠主体的行为。
捐赠主体为是否进行慈善捐赠的根源所在。捐赠主体的个体统计量特征、个体地理特征、个体战略需要和个体情感影响等都对于慈善捐赠产生重要的影响。以往的研究中很多涉及了捐赠主体因素对于慈善捐赠影响的例子。在个体统计量特征方面,个人的年龄、教育水平和收入状况等都对于慈善捐赠有着显著影响,处于不同的年龄、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的被访者所做出的慈善捐赠是不同的;在个体地理特征方面,个人所处的地理情境影响着个人的行为,邻居效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捐赠主体还可能由于自身战略需要进行慈善捐赠,如利用税收激励获得经济利益,如利用慈善捐赠获取声誉和荣誉;也有一部分的捐赠主体同情使然来进行慈善捐赠,所以情感的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然而,外部条件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通过对于捐赠主体施加影响来促进慈善捐赠的发展。首先,政府越来越重视慈善捐赠,有形或无形中给予我国慈善捐赠事业比较大的支持力,这种支持,无论是通过立法来规范慈善捐赠,还是设立一些行政机构管理慈善捐赠,都给予我国慈善捐赠发展的空间。其次,社会的诸多变化和社会结构等因素推动着慈善捐赠向前迈步。再次,新媒体的兴起将需求和供给的信息以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的方式来进行更广泛的传播,引起捐赠方的注意。
自愿性是慈善捐赠不容忽视的本质特征。可以说,慈善捐赠的最本质特征就是自愿性。但在中国本土化语境中,我国慈善捐赠存在在组织动员下自愿参与的现象,因此部分慈善捐赠成为一种“被动的自愿性”活动。 从一般意义上说,慈善劝募亦是资源动员的一种方式,它是民政部门或慈善组织基于活动的宗旨和救助的目标,向政府、企业、市民或者基金会等客体呼吁并募集资金物资或劳务的行动或过程。“社会动员”这种模式在慈善捐赠行为中起到了一些益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慈善捐赠的目标和效果。何光喜在《被动的自愿——对四城市个人慈善捐赠行为的多因素分析》一文中发现,与没有募捐动员的单位或机构相比,所在单位或机构经常组织募捐活动会使一个人做出捐赠行为的可能性提高4倍以上;与没有举行过募捐活动的居委会相比,居委会只要举行募捐活动就会使辖区居民的捐赠可能性提高1倍以上。从此意义上来看,相当多的人做出捐赠行为与其说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倒不如说是针对募捐动员的一种被动反应。西方学者的研究也注意到募捐活动对捐赠行为的影响,但在西方学者眼中,募捐动员所起到的作用不过是“际遇刺激”性的,动员并不是原动力,只是在个人具有捐赠需求和能力基础上的一个推动力,而捐赠需求的产生仍然来自于捐赠者主体。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慈善捐赠行为产生于“自上而下”的呼吁动员,而非“自下而上”的个体需求。或者说,参与慈善捐赠是对募捐动员的被动反应,而非主动需求。当然,在现有的势态下,社会动员有时候会过于极端化,令慈善捐赠成为一种“被动的自愿活动”。从参与情况来看,捐赠者经常处于道德舆论、单位组织或集体行动的压力之下,在集体捐款活动中个人选择相当有限。这种行政性的动员体现了一定的强迫性和非自愿性。
无论是“被动的自愿”还是行政性的动员,都与慈善捐赠的自愿性是有偏差的。尽管“被动的自愿”或行政上的动员都对慈善捐赠的募资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能够较快地实现捐赠的目标和效果,但这两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潜在的)捐赠主体对于慈善捐赠的认知,也有可能令潜在的捐赠主体产生负面的情绪。契合慈善捐赠的本质属性来发展慈善捐赠,才是我国慈善行为日后的可持续性的发展道路。促进慈善捐赠更好的发展,需重点关注捐赠主体的内部因素,并充分发挥外部环境的影响力,令捐赠主体能够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慈善捐赠的活动和事业中。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