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世界史
侯建新:中世纪英格兰农民的土地产权
2014年01月17日 09:46 来源:《历史研究》2013年4期 作者:侯建新 字号

内容摘要:英国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一个不断演进的概念。在欧洲封建制度下,农民土地的归属没有唯一性和绝对性,因为土地往往涵盖着佃农与领主乃至多人的财产权利关系,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而是称为保有权(tenure),即佃户因承担封建义务而持有土地的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权力、权利的博弈,生产者对土地的占有权逐渐凝固起来,以致产生了seisin(法定占有)这一概念,来描述不断强化的土地占有权。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封建土地制度解体所产生的各种形式之一。

关键词:中世纪;英格兰;农民;土地产权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英国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一个不断演进的概念。在欧洲封建制度下,农民土地的归属没有唯一性和绝对性,因为土地往往涵盖着佃农与领主乃至多人的财产权利关系,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而是称为保有权(tenure),即佃户因承担封建义务而持有土地的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权力、权利的博弈,生产者对土地的占有权逐渐凝固起来,以致产生了seisin(法定占有)这一概念,来描述不断强化的土地占有权。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封建土地制度解体所产生的各种形式之一。

  关 键 词:中世纪 英格兰 农民 土地产权

  作者简介:侯建新,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中世纪英格兰的土地所有权是一个不断演进的概念,人与土地的关系既不存在现代形式的所有权,也不存在古代罗马那种所有权。在欧洲封建制度下,土地的归属没有唯一性和绝对性。土地上往往涵盖着多人的财产权利关系,没有严格意义的所有权,而是称为保有权(tenure),土地称为保有地。所谓保有权,指某人因承担封建义务而持有土地的权利。社会上层的公爵、伯爵到骑士持有的采邑,社会基层的各种佃农持有的保有地,均是如此。因保有土地的权利而衍生出土地的持有和占有(hold)权,随着经济的发展、权力和权利的博弈,生产者对土地的占有权逐渐凝固,从而产生了seisin(法定占有)这一概念,借以描述不断强化的土地占有权。

  英国率先确立了现代产权制度,因此,关于英国农业、农民和土地产权的研究成果相当丰厚,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其一,农民土地产权与社会过渡问题联系在一起,在国际学术界关于传统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三次大讨论中,许多著述都较深地涉及农民的土地问题,①如美国学者斯威齐、布伦纳,②英国学者波斯坦、哈彻、希尔顿,③法国学者布瓦、拉杜里等。④他们的视角不同,观点各异,但对于农民的土地产权与近代社会转型的内在关系均给予高度重视。其二,从经济—社会史角度研究农民的土地产权问题,如托尼、科斯敏斯基、克里奇、戴尔、坎贝尔、琼·瑟斯克、霍斯金斯、乔伊斯·扬和斯科菲尔德等。⑤他们密切关注日常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与农民土地产权的互动关系,对土地财产的继承和流动也给予了相当关注。其三,从法学和政治传统角度研究农民的土地问题,如伯尔曼、波洛克、霍兹沃斯、迪戈比、艾德金、辛普森、塔特等。⑥他们认为中世纪土地产权与欧洲封建制度联系在一起,既不同于古典罗马的所有权,也不同于现代所有权,而是特定意义上的土地依法占有,农民土地产权的演变与其政治法律地位密切相关。近年来,国内学界也有一批研究成果。⑦不过,就英格兰农民的土地产权而言,尚缺乏专门性、综合性和长时段的探讨,尤其从法律与经济社会的相互联系来看,更存在相当大的研究空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田粉红)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