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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科院调研灾后重建:创新机制破难题 科学重建探新路
2015年04月18日 16:35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李明泉 向军 南山等 字号

内容摘要:“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两年来,在中央统筹指导下,省委、省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领导指挥整个灾后重建工作。

关键词:统筹;灾区群众;重建;恢复重建;四川

作者简介:

  创新机制破难题 科学重建探新路

    ——探索“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重建新路的四川实践

 

  编者按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两年来,在中央统筹指导下,省委、省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领导指挥整个灾后重建工作;灾区市、县作为执行主体,具体落实重建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合力推动灾后重建的工作格局。全省各界特别是灾区干部群众迎难而上、苦干实干,认真探索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新路,灾后重建取得积极进展,为如期完成灾后重建规划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芦山地震发生两周年前夕,本报与省社科院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灾区重建现场,细访灾区干部群众。今天刊发的调研报告,是我们对灾后恢复重建体制机制创新的初步调研成果。灾后重建尚未结束,新路探索仍在继续,本报将持续跟踪关注。

  行走在芦山地震灾区,绿树满目、花香扑面、新房矗立,一派生机盎然、春潮涌动的景象。两年前“站立的废墟”已被一处处窗明几净的居住新区代替,学校医院现代气派,产业园区热火朝天,山村新路畅通无阻……灾区旧貌换了新颜。仅仅两年时间,是什么力量推动灾区跨越发展、凤凰涅槃?

  芦山地震发生之后,中央明确要求灾后恢复重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重建”。调研组深切感受到,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带领地震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三个坚持”的要求,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正探索走出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的新路子”。

  重建探新路

  体制机制如何创新

  震后不久,中央便做出决定,实行“四川负总责,地方为主体”的灾后恢复重建方式。作为以“地方为主体”开展灾后重建的首个“试验田”,四川省义无反顾地承担起探索的使命。灾区干部群众在党中央、国务院科学统筹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弘扬自力更生、开拓创新精神,强化主体意识,坚持以地方为主,汇聚成披荆斩棘、波澜壮阔的重建力量。

  体制机制创新,准确定位央地关系是首要前提。震后灾区百废待兴,恢复重建千头万绪。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要求,为灾后恢复重建指明了方向。根据芦山灾情的实际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与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体制机制做出重大调整,明确由“四川负总责”,赋予四川省委、省政府主体责任,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稳步高效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在这个过程中,中央一刻也没有放松对重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国务院颁布《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中央财政投入比例,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明确中央与地方分层统筹调配资源的责任和边界,规定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目标、组织动员的范围以及资金使用的基本要求,实施督促检查,极大地提高了重建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省委、省政府按照“四川负总责、地方为主体”的要求,科学把握重建速度和质量的辩证关系,审定下发11个专项规划,组成规划实施、城乡规划重建、产业重建、扶贫济困、生态环境、社会管理服务、监督检查7个工作小组,构建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统一规范的运行体系,配套出台了联点帮扶、工期倒排、要素保障、对口援建等新措施,形成“漏斗”式的一以贯之的指挥执行机制,确保重建保质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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