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
关键词: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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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七条道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三农”工作指导思想和政策思路的重大转变,对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强决心。
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
城乡发展关系的新定位。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把乡村作为与城市并行的发展空间,更加强调城市和乡村两个空间相互需求,共生共荣,共同发展,为城乡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城乡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对城乡关系的全新定位,是对“以城统乡”政策思路的矫正,是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转变。城乡融合发展,必须保持乡村的独立性与差异化。可以期待,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城乡关系将迎来深刻变革。
乡村总体发展的新要求。农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要以农村现代化作为支撑点和归宿点。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有了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乡村振兴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发展的总体要求,也是对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的发展与超越,为新时代我国农村现代化指明新的发展思路。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更加突出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突出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更加突出了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更加突出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让农村焕发生机与活力,让农村成为美丽家园,让农村实现繁荣兴盛,让农村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土地制度改革的新动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表述,发出了农村家庭土地承包制度“长久不变”的政策信号,稳定了农民对土地产权的预期。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深化宅基地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奠定了基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有利于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化经营,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政策保障;有利于引导更多资金、技术、人才流入农村和农业,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有利于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