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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标:驱逐占岛盗采鸟粪的日本人
2016年09月14日 08:36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刘传标 字号

内容摘要: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关键词:日本人;福建船政;广东;南海;船政

作者简介:

  核心提示

  南海诸岛自古是中国的领土。在大航海时代,清政府的洋务派代表人物、闽浙总督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年6月25日)奏请在福州马尾创办船政,办厂造船,设前后学堂培养造船与驾驶人才。福建船政成为近代中国海军的摇篮和造船基地,在近代海防建设和捍卫祖国海疆主权方面作出了不朽贡献。本文整理福建船政人经略南海的一些片段,如“驱逐在东沙岛盗采鸟粪资源的日本商人”一事,旨在彰显船政人捍卫南海海疆的历史伟绩。

 

  南海巡防是船政见习通例

  福建船政创办伊始,就有意识地为广东培养近代化海防的建设者与捍卫者。同治六年(1867年),船政创办求是堂艺局(第二年改称“前学堂”“后学堂”)之初,就充分考虑广东(时海南及南海诸岛行政区划归广东)的海防建设需求,从广东招收具有英文和法文基础的学生邓世昌、程璧光等30人(正式毕业有23人),分别送入船政求是堂艺局(前后学堂)学习或艺徒班学习。

  由于船政学堂的教育体制是根据造船和驾驶人才各自的特点,安排大量的实习,使学生较快掌握制造、航海技术,到外国技师、教师5年聘期满时,学堂自己培养的学生已能独当一面,制造专业的学生能自行设计制造,船政船厂成为当时远东第一大船厂;驾驶专业的学生能独立驾驶轮船巡视海疆,成为了中国近代海军的骨干中坚。

  到同治九年七月(1870年8月),福建船政船厂先后造出“万年清”“湄云”“福星”3艘兵轮,马江附近的军港设施日益健全,船政制造的军舰和培训出的海军人才也渐成规模,最早的一支海军舰队——船政轮船队(即福建水师)雏形诞生,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请批准设轮船统领统一管理,福建水师提督李成谋被委派为轮船统领,开始巡防南海诸岛、台湾海峡及北洋防区。

  同治九年十一月廿七(1871年1月17日),福建船政购买普鲁士建造原名“马得多”号夹板帆船,将之改名为“建威”,作为船政学堂驾驶学生练习舰。同治十年正月二十(1871年3月10日),福建船政派后学堂第一届驾驶班学生严宗光(后改名复)、刘步蟾、方伯谦等18人及后学堂第一届第二批邓世昌等10人登“建威”练船“周历海岛,勤加操演”。这批学生于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1873年7月14日)自马尾出航,赴南海演练与巡视,并顺访了南洋的新加坡、槟榔屿等口岸,演练航海、驾驶、枪炮、鱼雷及测量沙线等,熟悉我国南海航线风涛沙线,历时4个月。

  此后,巡视南海诸岛,宣示主权,扬我国威,几成每届福建船政后学堂驾驶和管轮班毕业生南下航海练习的通例。沈葆桢在《续陈轮船工程并练船经历南北洋各情形片》中,指出在我国南海诸岛演练的情形:“海天荡漾,有数日不见远山者。有岛屿萦迴,沙线交错,驶船曲折而进者。去时,教习躬督驾驶各练童逐段膡注日记,量习日度、星度,按图体认,期于精熟。归时则各童自行轮班驾驶。”

  从广东招收的生员,毕业后大都成为广东(粤洋)水师的骨干。闽籍船政毕业生在广东海军任职,也为广东水师和南海海防建设作出巨大贡献,代表人物有叶祖珪(第一届驾驶班)曾任广东水师提督,萨镇冰(第一届驾驶班)曾任广东南澳镇总兵、广东水师提督,魏瀚(第一届制造班)曾任广东黄埔造船所总办、黄埔水师学堂总办、广东水鱼雷局总办。

  根据《奏复协造广东兵轮,援案动支官款折》(《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卷三十六)所述:“船政之设,原以筹备沿海七省,非福建一省所得而私。”由福建船政建造的“万年清”“湄云”“福星”“伏波”等所组成的福建船政轮船队,是清末最早的一支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近代化海军,因此这份奏折还提到:“其派拨各省,并不索价分文,诚以同属海疆,彼此无所分其畛域,冲粤东毗连闽海,复为洋泊入华之首冲,内而港澳,外而琼廉,近守远攻,在在皆关形势。即使闽治舟师,粤省力难协济,亦应酌派巨舰,以固藩篱。”

  福建船政轮船队一成立,就派遣舰艇驻守广东洋面,肩负广东洋面和海南、南海诸岛的防守重任。例如,同治十一年(1872年),福建船政轮船队拥有“万年清”“伏波”等15艘。同年五月初十(6月15日),福建船政就调拨“安澜”号驻守广东琼廉洋面。福建船政船厂建造的第九号炮船/运输船“靖远”号完工下水,随后也调拨驻守广东,在广东舰队服役至1918年除役……自诞生之日起,福建船政轮船队成为大航海时代,中国防卫南海的主要力量,谱写了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新篇章。

  日本人在南海盗采鸟粪

  南海诸岛是海鸟的天堂,千百年累计下来的鸟粪,形成了富含磷质的砂矿资源,是绝好的天然肥料,当时在欧美国家广受欢迎。为了盗挖磷质砂矿,日商西泽吉次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夏,带领120名工人登上我国东沙岛,用暴力将在岛上作业的中国渔民连渔船强行驱离,岛上的中国渔民修建的“海神庙”“兄弟所”等被尽行拆毁,数百座中国人的坟墓也被掘开,将骸骨尽行烧化,扔入大海。西泽吉次在东沙岛的南端,用废木料建了一个码头,并修建一条贯通南北的小铁路,还通上电话、水管,建立淡水厂,盖起日式办公室和宿舍。

  1907年9月底,两江总督端方首先得到日本人强占我东沙群岛的消息,他立即向清廷外务部报告,并明确指出:“凡闽粤人之老于航海者及深明舆地学者,皆知道该岛为我属地。”外务部立即致电两广总督张人骏,要求张人骏火速查清。

  宣统元年二月廿六日(1909年3月17日),两广总督张人骏照会日本驻广州领事赖川浅之进,强烈要求日本敦促西泽吉次从我东沙岛上撤离。二月三十日(3月21日),日本外务省指示驻广州领事赖川向我国表示:日本从未对东沙岛主张过主权,现在也没有占领的意图,但东沙岛确是“无主荒地”,中国方面如果主张拥有主权,应提供“地方志书及该岛应归何官何营管辖确据”。张人骏立即驳斥赖川领事,指出西泽吉次虽然将岛上中国人的“海神庙”等拆毁、毁灭证据,但遗迹清晰可辨。随后,日本领事又坚持要看中国的志书等文献有否记载。

  在端方的协助下,张人骏从地方志书中找到了证据。证据主要由学者陈庆年帮端方从龙蟠里江南图书馆查找到:

  一是南澳总兵陈伦炯于清雍正五年(1727年)出版的《海国闻见录》的附图《沿海形势图》,当中十分明确地将东沙群岛所在的位置标注为“南澳气”。这是我国第一幅能够明确标示东沙群岛的地图。书中“南澳气”一条记载:“南澳气,居南澳之东南,屿小而平,四面挂脚,皆嵝岵石,底生水草,长丈余。湾有沙洲,吸四面之流,船不可到,入溜则吸搁不能返。隔南澳水程七更,古为落說。”清楚地标明了东沙诸岛为中国领土。

  二是成书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由谢清高口述、杨炳南笔录的《海录》,在“小吕宋”条中记载:“船由吕宋北行四五日可至台湾,入中国境。若西北行五六日经东沙,又日余见担干山。又数十里即入万山到广州矣。东沙者海中浮沙也。在万山东,故呼为东沙,往吕宋、苏禄者所必经。其沙有二:一东一西,中有小港可以通行。西沙稍高,然浮于水面者亦仅有丈许。”

  三是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两广总督阮元修《广东通志》卷一百二十四之第三十六张《海防一图》,指明香港之东有澳名步袋。

  四是成书于光绪六年(1880年)《柔远记》图中,把东沙岛列于甲子遮浪之间。由于《柔远记》只记方位不记里程数,说服力不强。

  五是福建船政后学堂第三届驾驶班毕业生陈寿彭译《中国江海险要图说》(1907年印),载明“蒲拉他士岛”为粤海杂澳第十三。所记载“蒲拉他士岛”经纬度分明,且与《柔远记》所载东沙的方位一致,成为交涉的有力证据。

  闰二月初八日(3月29日),赖川领事再次会晤张人骏。张人骏当即向日本谈判代表出示《海国闻见录》等书。在检视了张人骏收集的有关证据及岛上原存有中国渔民所建庙宇的实证后,日本领事渐渐地不再纠缠无主荒岛的问题,但又表示:日本政府可以承认中国在东沙岛的主权,但希望中国对日本商人的投资进行补偿。

  几轮交涉后,4月中旬日本驻北京公使代表日本政府,正式照会大清外务部,对张人骏与赖川的交涉“甚以为然”,但表示,“西泽吉次到该岛创始营业,全系善意,此事结局,纵定位中国领地,而对该商平善事业,应加相当之保护”。随后,赖川领事提出,西泽吉次已为开发东沙岛花费高达51万日元,希望中国政府继续同意他在岛上开采磷质砂矿,期限30年。张人骏对日本的无理要求“严加拒绝”,并要求:必须将东沙岛归还中国,西泽吉次已经在岛上建立的设备,可以经两国估价后由中国政府收购。同时,西泽吉次也必须赔偿损毁岛上华人庙宇和驱逐华人渔民的损失,加倍补缴已经开采的岛产、海产的税收。

  黄龙旗在东沙岛升起

  为了摸清日本人西泽吉次在岛上设施的价值。两广总督张人骏又派福建船政后学堂驾驶班第八届毕业生吴敬荣(广东籍)和福建船政后学堂驾驶班第十一届毕业生、“飞鹰”舰管带黄钟瑛(福建长乐籍,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长兼海军总司令,北洋政府首任海军总司令)率领“飞鹰”舰协同广东的海关巡逻艇,于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抵达东沙岛取证,收集了渔民们被西泽吉次欺凌的大量证词,还顺道巡视了西沙群岛。

  黄钟瑛呈报:“蒲拉他士岛,即土名之东沙。查该岛日人改名为西泽岛,竖有木牌一面曰明治四十年(1907年)有八立。岛上并无中国居民,只有日本男女百余人,盖屋居住,并雇有小工50余名,结芦为居,均系于前年八月到此……中国渔民前建之天后庙,日人来时已被毁去,以图灭迹。闻有渔船到此,日均驱逐离岛……”由此,东沙岛被侵占的事实终于被清官员所明了,端方与张人骏立即联呈外务部,要求“迅与日使交涉,饬将该国商民一律撤回,由我派员接管,另筹布置,以伸主权”。

  张人骏随即将有关东沙岛的各种文献,包括英、法海军的相关海图,连同“飞鹰”舰拍回的照片,急送北京外务部。在公文中,张人骏指出:“若不设法争回,则各国必援均沾之例,争思攘占,所关非细。”

  在中国强硬的立场和有力的证据面前,日本人逐渐退让,并最终在6月基本达成意向。

  张人骏随即派遣洋务处道员、福建船政前学堂制造班第一届毕业生魏瀚与日本领事馆代表,于宣统元年六月初一(1909年7月17日)前往东沙岛评估。结果发现,西泽的投资实际只值30万日元左右。

  宣统元年八月廿八(1909年10月11日),中日签订《东沙问题条约》,明确东沙群岛为中国固有领土,日本人撤出;中国以广东毫银16万元收购岛上已建设施。同时,日本人补缴各项税款及损坏庙产等赔偿合计广东毫银3万元。

  自中日签订议定条款后,粤督袁树勋即派人员前去东沙岛接收。中方代表候补知府蔡康协同日本副领事掘义贵及日商西泽到达东沙岛。宣统元年十月初七(1909年11月19日),福建船政毕业生林国祥、吴敬荣协同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将岛中物产点收清楚,蔡康亲自签收,在东沙岛举行了庄严的交接仪式。在全副武装的“广海”舰护卫下,当时代表中国政府的黄龙旗在东沙岛上空冉冉升起,“广海”舰鸣放21响礼炮。东沙岛终于重新回到中国手中。从此,这一海域的主权属我已明确无疑,这为日后中国政府依法行使主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从日本人手中收回自己的领土,引起了广泛反响,西方报纸对中日之间围绕这个小岛的争斗,进行了大量报道。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亲赴清廷外务部,建议中国在东沙岛上设立无线电台,与香港的天文台互通信息,以便准确预报这一海区的风浪,并强调此举可宣示“该岛为中国领土”。外务部立即批转邮传部研究办理……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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