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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华院长在黔南州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宣讲报告
2014年11月24日 12:48 来源: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作者:王飞 字号

内容摘要:为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关于组织2014年贵州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 11月13日下午。

关键词:法治;领导干部;黔南州;思维;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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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关于组织2014年贵州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11月13日下午,省委宣讲团成员、我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应邀在黔南州作了一场题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法治宣讲报告。黔南州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州直各部门负责人、政法各部门干警共220余人听取了宣讲报告。

  报告会上,吴大华院长阐述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对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循序渐进的必然趋势。他指出,法治思维是合法性思考,以合法性为前提。因此,领导干部运用权力来处理公共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合法性成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同时,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使其能够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争议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起到防治腐败的作用。作为领导干部应该掌握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救济程序;应该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以法为镜”,防微杜渐,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以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吴院长的报告,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辅之以幽默生动的案例,为黔南州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各部门干警作了一次精彩又具有实效的讲座,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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