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浙江省温州市图书馆建馆于1919年,是国家地市级一级图书馆。
关键词:图书馆;征集;浙江省;LOGO;设计
作者简介:
浙江省温州市图书馆建馆于1919年,是国家地市级一级图书馆。温州市图书馆长期以来秉承“平等、文明、专业、务实、创新”的办馆宗旨,紧扣时代脉搏,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在扎实做好基础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打造了一系列读者活动品牌,利用信息技术搭建“掌上温图”,开通“汽车图书馆”,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成立理事会试水法人治理结构,把图书馆事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为深入宣传图书馆,充分展现这座即将百年的老馆的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打造图书馆新形象和文化新地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州市图书馆标志(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温州市图书馆馆标
二、主办单位:温州市图书馆
三、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体现百年老馆历史积淀,紧扣图书馆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并标注“温州市图书馆”(指定郭沫若手写体,字体从温州市图书馆官网下载);
2.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温州市图书馆历史文化渊源和发展理念,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3.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
4.应征作品需提供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黑白稿件和文字说明各一份(A4纸型);
5.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cdr,不能用矢量方式表达的图形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模式保存,文件尺寸为300mm×300mm);
6.应征者需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5日
六、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最终被采用的作品将获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并颁发证书。另设入围奖5名,每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七、法律保护
1.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温州市图书馆所有,双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作者不得将其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转让,否则,全部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报酬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八、应征办法
应征者可以电子邮件、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府西路1号温州市图书馆七楼活动部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馆标征集”字样)
邮编:325000
联系人:曾海宁
电子邮件:820806039@qq.com
咨询电话:0577-56897535
九、揭标公示
最终结果将在“温州文化信息网”(http://www.wzwh.com/)和温州市图书馆网站(http://www.wzlib.cn/)等媒体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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