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包括利率与存准率双降、养老金入市、500亿逆回购、券商上调蓝筹折算率并下调保证金等,频繁的政策出台对短期市场企稳将起到显著效果。
关键词:证监会;证券公司;交易所;融资融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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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交易所、基金业协会深夜联手救市
十三位私募大佬喊话市场提振效应只持续一天,昨日 (7 月 1 日 ) 市场再度掉头向下。截至昨日收盘,沪指下跌 5.23% ,报 4053.70 点;深证成指下跌 4.79% ,报 13650.82 点。创业板指下跌 3.47% ,报 2759.41 点。
昨晚,沪深交易所发布公告,同时下调交易经手费和交易过户费,下调幅度分别为 30% 和 33% ,将于 8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再度推出华夏、中欧两家公募基金发布《公募基金看大市》系列,两大公募基金联合唱多 A 股;证监会 [ 微博 ] 则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今后,券商将自主决定强平线,同时放宽两融客户的参与标准。
面对不断下跌的股价,“坐不住”的还有很多上市公司。在近期 A 股连续下挫的背景下,停牌成为一批上市公司不约而同的选择。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股价出现连续下挫,其实也为部分上市公司提供了资本运作的契机。
而对于刚过会的 IPO “航母”江苏银行,有权威人士表示其实际募资规模可能就 100 多亿元,虽然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实际发行还会有个过程。
证监会订立两融新规
昨日晚间出台的两融新规,就前期《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 草案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吸收了进一步明确客户适当性要求的建议,将“最近 20 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 50 万元”等要求,明确为开立信用账户的条件,并修改完善有关条文,以提高操作性。
对于目前已开立信用账户但证券资产低于 50 万元的客户,可继续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对“取消参与融资融券准入门槛”等建议,考虑到贯彻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的要求,未予采纳。证监会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发布《管理办法》,并自公布日实施。
《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四方面修改:一、建立两融业务逆周期调节机制。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范围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对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动态和差异化控制。
二、合理确定两融业务规模。将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相匹配,要求业务规模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 4 倍。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证券公司,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资融券合约。截至 5 月底,全行业净资本 0.97 万亿元,据此测算,全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还有增长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