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古代有关诗歌、骈文创作中声调、音韵、格律要求的理论。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四声的确立和运用,二是要求避免声律运用不当出现的各种毛病。至齐梁时代,周颙著《四声切韵》、沈约著《四声谱》(两书均佚),才以平、上、去、入作为调名,总称四声。沈约等人还把四声的理论运用到诗文创作上,对此史书多有记载,如《南齐书·陆厥传》云:“汝南周颙善识声韵。”沈约的《宋书·谢灵运传论》还对四声如何运用于诗歌创作作了具体的理论规定:“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声律说的提出曾引起当时诗坛的积极响应,并在创作上加以实践,由此产生了永明体新诗,同时也为唐代格律诗的形成准备了条件,这在诗歌发展史上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四声;沈约;诗歌;创作;声调;调配;音韵;平仄;运用;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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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关诗歌、骈文创作中声调、音韵、格律要求的理论。由南朝齐时的沈约、周颙等人创立。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四声的确立和运用,二是要求避免声律运用不当出现的各种毛病。
声律说之“四声”,系平、上、去、入四种声调的总称。对汉语字音声调的研究很早就开始了,如三国魏时李登作《声类》,就借用音乐的宫、商、角、徵、羽五种声调来区别字音。西晋陆机在《文赋》中说:“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也提出了字音的调配问题。南朝宋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中有“性别宫商,识清浊”的话,说明已经注意调配,能够识别五声。但直到六朝前,尚无“四声”的名称。至齐梁时代,周颙著《四声切韵》、沈约著《四声谱》(两书均佚),才以平、上、去、入作为调名,总称四声。沈约等人还把四声的理论运用到诗文创作上,对此史书多有记载,如《南齐书·陆厥传》云:“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南史·庾肩吾传》亦云:“齐永明中,王融、谢朓、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新变。”沈约的《宋书·谢灵运传论》还对四声如何运用于诗歌创作作了具体的理论规定:“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这里所谓“浮声”即指平声,“切响”即指上、去、入三声,也即后人所说的仄声。沈约强调要在“一简”或“两句”之内做到平仄相间,富有变化,这样才能产生音韵上的和谐之美。
声律说另一方面的重要内容是要求避免声律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种毛病。齐梁时代,五言诗的创作在运用四声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沈约等人对之进行总结后提出了在声律方面应避免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八种声病,通常称“八病”。对此李延寿《南史·陆厥传》有记载,但只提到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四病,而不涉及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四病。比沈约稍后的钟嵘在《诗品序》里也只提到蜂腰、鹤膝,而不涉及其他几种。因此,有人认为说八病由沈约提出是不准确的。清纪昀《沈氏四声考》(卷下)也考证八病之说始自唐代。基本可以认定,有关诗歌声律的八病说是后人在沈约声病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关于八病的具体阐释极不一致,大体来说前四病为浮声切响(即后来的平仄)的调配不当;后四病指双声迭韵的调配不当。沈约所说的低昂或浮切,以及刘勰在《文心雕龙·声律》中所说的“声有飞沉”,都是两分法。四声怎样分为两种,在六朝时没有完全解决。到了唐朝,以上、去、入为仄,平仄相配,符合于低昂、浮切和飞沉的两分法,便逐渐形成了平仄协调的格律。
声律说的提出曾引起当时诗坛的积极响应,并在创作上加以实践,由此产生了永明体新诗,同时也为唐代格律诗的形成准备了条件,这在诗歌发展史上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声律说由于把声律搞得过于琐碎,反而束缚了思想和情感的自由表达,客观上也助长了齐梁诗坛的形式主义倾向,所以钟嵘《诗品》批评它“文多拘忌,伤其真美”。严羽的《沧浪诗话》也说:“作诗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据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