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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法治愿景里的遐思(五)
2014年11月21日 15: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清华大学出版社 字号

内容摘要:你正在晕乎乎之间顿然感到,自己居然还在大学课堂里慷慨激扬地指点江山,讲授什么法律论证理论,并且批评当下我国法官的判决书论证不力,或论证的分量不足,没有充分或按比例地完成“必要的论证负担”,眼下一到这法律人的酒桌之上,听听人家劝酒的论证技巧。而劝酒的理由论证,就是为了彼此确认进入熟人社会的个人身份,而通过喝酒再度进入“熟人社会”的机制,使“熟人社会”得以维持或扩大再生产。这则是因为任何的社会交往都需要起码限度的真诚,这本身也是我所理解的“交往理性”的一个构成要素,但我们中国人几乎很难对陌生人保持这种真诚,为此就需要喝酒,尤其是需要喝酒之后的真清流露,需要喝酒之后的放松放肆,甚至共同出丑也无妨,只有这样。

关键词:劝酒;喝酒;论证;文化;熟人;土鳖;教授;饮酒;敬酒;信赖

作者简介:

  劝酒的意义?

 

  正因为当今国人失去了真诚的本色,又得不到法治的庇护,所以才要付出自由的代价。

  —— 题记

 

  新年又到了。新年使我发毛的理由颇多,其中之一就是不得不跟熟人朋友过量地饮酒,而昔日在日本跟异国朋友斗酒的雄风,在祖国怀抱里早已成为黯然神伤的追忆,不复存在了。如今每逢酒桌上“将进酒”,就只能勉力硬撑,最终往往败走麦城。

  我同意饮酒是有“文化”意涵的,构成了所谓“酒文化”的一部分。但曾几何时,饮酒在当今我们中国人中间则演化出了崭新的内涵,发展出了高超的技艺。这从国人的劝酒行为中也可以窥之全豹,而从一些法律界人士的劝酒模式中,或许更能领略到了其中的三昧:其本质就是,充分巧妙地论证对方有必要不断“再喝一杯”的理由,类似于通过充分巧妙的法律论证,对某个“当下个案”作出正当的裁判。

  典型的情形是这样的:

  大家甫坐定,坐在主位上的人就先斟满一杯站了起来,带着满脸的真诚说今天我们大家聚聚,恰好有幸请来了某某某某,我先干为敬。于是大家一起吆喝了一下,均仰起脖子,先喝了第一杯。

  这时大家开始动筷了,但没过多久,就可能开始相互分别敬酒了。而所谓敬酒,其实也就是劝酒了。

  比如,最俗套的方式是有人提杯来到你身边,说一番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之类的话,给你敬酒。你也立着说不敢当不敢当我是一介书生不胜酒力我们随意等等,但他说这不行这不行,我们是难得聚在一起,今晚好好叙叙,看得起就给个面子。话说到这份上,其他人再一帮腔,这就不由得你不一饮而尽了。

  刚坐下不久,又有一个人从桌边立了起来,说了一番大致类似的话来,因为你刚才跟前面一位喝了,所以你只得也跟他喝,否则就有公然施以“不平等待遇”之嫌了。接着是全桌的人一一如法炮制,向你敬了一轮。由于跟第一位碰杯时就已经确立了满杯饮尽的先例,这一轮你都得如此,偶然想说我酒量不行,能否少喝一点表示意思啊,这时必然全桌哄起,说那怎么行,教授你不给人家面子可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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