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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地方阅读立法四面开花点赞
2016年04月13日 09:5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继江苏、湖北、辽宁之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成为全国第四个通过地方性全民阅读法律性文件的省份。

关键词:立法;开花;全民阅读;法律性文件;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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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江苏、湖北、辽宁之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成为全国第四个通过地方性全民阅读法律性文件的省份。如果加上刚刚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东、南、西、北、中,我国5个区域都有地方出台了全民阅读法律性文件。全民阅读立法四面开花已经变成现实,全民阅读的梦想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

  就在前不久,社会上一度出现了“阅读是个人的事情,怎么还需要立法”的声音。对此,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开纠正“视听”:全民阅读立法不是为了强迫个人阅读,而是为阅读提供必要的保障。他们说,为全民阅读立法,这是一个文明国家重不重视文化、有没有办法来提高公民文化素质的标志。事实上,国务院连续3年将“倡导全民阅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全民阅读列入“八大文化重点工程”,都说明全民阅读已经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一项文化建设目标,立法保障是迟早的事、必需的事,是实施智力扶贫、文化扶贫必不可少的事!

  谁说阅读不需要立法呢?看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中的“加强阅读教学,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再看看《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中的“市、区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这样的规定不仅有现实性、针对性,而且接地气、壮士气。笔者期待,2016年更多的省份加入到地方全民阅读立法的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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