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Web 2.0技术打破了信息垄断和话语权掌控,改变了新媒体的信息传播模式和以往亚群体相互孤立的状态,产生了一个集媒体信息的使用者与生产者两种角色为一身的新意见群体。
关键词:意见群体;意识形态;传播性媒体;网络;主流;形成;宣传;互联网;力量;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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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Web 2.0技术打破了信息垄断和话语权掌控,改变了新媒体的信息传播模式和以往亚群体相互孤立的状态,产生了一个集媒体信息的使用者与生产者两种角色为一身的新意见群体。
二、新意见群体产生的现实逻辑
新意见群体从普通网民发展而来,不仅是“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直抒胸臆的网民”,而且是主动参与式的,以博客、播客、公众号、头条号等身份出现的,能够直接挖掘信息、发布信息的意见生产者。传播性媒体拥有强大的传播能力,形成了一个网络公共领域,普通单个网民积极参与网络公共领域,通过对某些话题的互动,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意见共同体。
(一)新意见群体应运而生的原因
1.传播性媒体的发展趋势是新意见群体产生的基础条件
在传播性媒体时代,普通网民的崛起带动了群体的崛起,由于传播的信息和内容具有公开性和共享性,通过分享自己的兴趣爱好、思想理念、情感共鸣,在互联网上找到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们形成属于自己的网络社群,抑或是以交流沟通为主的社群。
2.网络“去中心化”的特点是新意见群体产生的时代背景
网络提供了一个可以宣扬自己的思想立场,“干扰和瓦解社会主导意识的语言”的场地。这就产生了“去中心化”的、降级的传播模式。
事实上,这种“去中心化”实质是多中心化、再中心化,网络“去中心”也就是网络“多中心”,每个网民、每个新意见群体都会加深内容和信息传播的深度和度数。
3.自媒体平台的搭建是新意见群体产生的技术支撑
自媒体平台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强化不断更新发展的网络传播平台,主要是以“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社交平台和新兴的垂直UGC平台,是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的公共领域,具有个性化、易操作、低门槛、交互性强等特点,也被称为“个人媒体”或“公民媒体”。
(二)新意见群体的现实特征
1.新意见群体可以汇聚民意,形成热点舆情
传播性媒体提供的强有力的传播方式改变了以往亚群体相互孤立的模式,形成了一个个意见群体,让一个没有中心的大众产生了群体力量。新意见群体的这种群体力量能够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引发并促生热点舆情。
2.新意见群体区分为不同的特色群体,出现意见分层
由于各种意见群体是基于不同的阶层、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等因素形成的社群,新意见群体能够体现社会阶层的分野。而基于“沉默的螺旋”的扩展式作用,新意见群体的观点、看法在广大网民的意识中也有可能形成社会心理学所谓的“群体极化”现象,他们的发言和态度作为一种“优势”意见,可能会感染单个网民的意见,压倒“劣势”意见,形成一种“意见环境”,在网民中形成“舆论偏见”,使得单个网民的观点态度比其单独做出决定时更为极端。
3.草根力量崛起,网络意见领袖热度减退
随着传播性媒体的出现,两级传播模式扩展为多级传播模式,更加强调普通民众在传播中展现的力量,普通民众不再是松散的、被动的力量,“意见领袖”或“影响力人士”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2015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也证实了网络社群日趋活跃的现象,“普通网民对微博大V的追捧热度已然不再”,反而是迎合了普通网民想法的草根网友的言论的热度更高,在某种程度上,“舆论场的社群利益冲突将盖过‘意见领袖’的口舌之争”。
三、新意见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作用反思
随着传播性媒体的发展,传统媒体的传播力量已被减弱,新意见群体的传播力量逐渐被展现出来,媒体传播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手段,如果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不能利用传播性媒体进行宣传,就无法稳固其作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因此必须要重视新意见群体的作用。
(一)新意见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积极作用
1.能够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叙事能力
在传播性媒体时代,传播转向大众化,大众叙事强势崛起,众多新意见群体可以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进行再创造,他们的发声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叙事能力能够与大众的日常精神世界和生活世界密切相关,使得悬浮在空中的抽象化、命令化的叙事转变为契合日常生活的具体化、通俗化的叙事话语,极大增强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叙事能力。
以马克思主义的宣传为例,传统形式的宣传基本上都是基于文本的抽象解读,非专业人士对马克思主义的印象就是晦涩难懂。但2016年由北京大学毕业生卓丝娜创作的一曲rap《马克思是个九零后》风靡全网,她用歌曲的叙述形式将自己对马克思的理解勾勒出来。这首发酵于微信公众号的歌曲,最后甚至登上了内蒙古春晚的舞台,东方出版社还出版了以此为名的宣传书籍,达到了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良好效果。
2.能够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能力
在传播性媒体中,以博客、播客、公众号、头条号等身份出现的新意见群体与其follow者的关系链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每一个follow者都成为传播的载体,只要有优质的内容,新意见群体与其follow者的传播能力可以被无限放大。如果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能够被拥有数十万follow者的新意见群体转发分享,那么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所带来的影响力就可以扩大至数十倍以上。
(二)新意见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消极影响
1.传播门槛降低,冲击官方主流媒体的权威
只要具备上网的条件,每个人都能够在网络中几乎是零成本地发布内容和信息,进行传播活动,任何非专业人士都有可能无障碍地在网络上掀起热点舆论。传播的 过程缺失“把关人”,内容和信息缺少规范性。没有相应资质、非专业的新意见群体所生产的内容无法得到质量上的保障,他们为了吸引更多的关注更重视热点、争议性的话题,更追求奇异性、争议性。“自媒体在丰富文化生活、促进沟通交流的同时,也加剧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娱乐化和庸俗化倾向,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形成冲击,给意识形态的传播带来严峻挑战。”
2.传播理性缺失,消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效果
传播性媒体提供的网络公共领域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理想的说话状态”、一个“乌托邦”,但无论是哈耶克的基于规则的共同体设想还是哈贝马斯所期待的内容、观点、意见的交往的公共领域,都需要网民具有相应的公民理性能力。但是,人们在习惯拥有如此强大的传播能力的同时,却没有拥有同步的传播理性,也没有意识到同步的传播责任。
四、对新意见群体的规范与引领
新意见群体是传播技术发展的产物,对意识形态的宣传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应该充分发挥新意见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正面作用。因为新意见群体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其自身也还存在着不少弊端,所以在鼓励新意见群体发展的同时,也要对新意见群体进行规范和引领,使其能遵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和传播伦理,以发挥出新意见群体的正面功效。
(一)做好统战服务工作,提升新意见群体自身的理性素养
新意见群体要实现长期发展,必须要与官方保持适度的联系,不断加强自身的理性素养和道德建设。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代表性人士的工作;2017年12月,中央统战部就组织召开了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种种举措都体现了官方对新意见群体的引导意图,帮助新意见群体健康成长。
(二)适度管制、互动,优化对传播性媒体的监管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目前已经有一些传播性媒体相关的法律规范,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
(三)加强主流价值的宣传,引导新意见群体走出拟态环境
在传播性媒体中,媒体的信息对于群体意见的形成有深远影响,生活在“拟态环境”中的新意见群体所认识的世界是通过媒体中介作用后形成的“主观现实世界”,而不是对客观现实世界的客观反映,这导致了新意见群体的思想观念与客观现实世界产生一定程度偏移的后果。新意见群体在“拟态环境”中展现自我个性的同时,也要主动遵循客观现实世界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向善和向上的社会理念,引导网民从“审丑”回归“审美”,汇聚网络正能量,促成主流意识形态的良性传播。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意识形态安全对国家安全治理的影响与作用研究(18KS11)
(作者简介:郑未怡,女,浙江兰溪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及意识形态研究。)
(摘编自《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9月《新意见群体的现实逻辑及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基于传播性媒体的视域》 中国社会科学网采编中心 禹瑞丽/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