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中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定位看,新海上丝绸之路不是要重复历史,志在创新,因为其目的是要构筑丝绸之路沿线经济合作带,并在这一合作进程中探讨新的区域合作模式。
关键词:丝绸之路;区域合作模式;合作;互联互通;中国东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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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定位看,新海上丝绸之路不是要重复历史,志在创新,因为其目的是要构筑丝绸之路沿线经济合作带,并在这一合作进程中探讨新的区域合作模式。
美国推动的建设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对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原有合作框架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与此同时,东盟倡议启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虽然得到各方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但能否最终为东亚地区带来全新的一体化局面还值得怀疑,因为无论是东盟自身存在巨大内部发展差距,还是像印度这样开放水平较低成员的加入,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RCEP很难在短期内达成高水平的一致。对于中国来说,因内部经济转型需要加强与地区经济的联系和互动。如何创新开拓区域合作,培育和开发新的区域合作模式以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只能靠维护地区合作基础上的单边努力。
从去年底开始,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计划,这个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被并称为“一带一路”的倡议被赋予了很多使命,其中构筑新的区域合作模式成为重要目标。
以新的合作模式塑造国际关系是当务之急
到目前为止,中国参与的双边或区域性安排主要是基于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制度化安排,以及在此基础上扩展而面向共同体建设的综合性合作协议。但除了中国东盟这种双边性质的协议得以签署和落实外,当初以“10+3”为基础构建东亚自贸区的努力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0+6”范围的RCEP前景也不完全明确。更重要的是,尽管过去十几年中国在推动区域合作的进程中与合作各方的贸易、投资联系日益密切,但很难把这些成就全部归功于协议的“创造”能力。因为通过减税等手段建设跨国自由贸易区这种实践存在天然的缺陷:在经济学上,国际之间的自由贸易安排使参与安排的各方福利增加。但在已经被国界分割很久的市场中突然撤除关税等藩篱,意味着对于参与各方内部来说,一部分产业、行业、区域、人群的收益是以另一部分产业、行业、区域、人群的损失为代价的,尽管各方收益之和大于其他各方损失之和。因此需要参与各方政府对于合作利益进行有效的再分配,但在实际操作中,完全校正自由化对一些产业、行业、区域及人群的逆向冲击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使得从国家层面来看双赢或多赢的自由化安排在微观的层面上表现为有输有赢,各方对于自由化安排的认知和反应当然也就存在差异。到目前为止,中国东盟合作的案例已经证明了自由化安排在促进国际关系迈向深入方面的局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