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行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绩效考核;治理能力;考绩;评价;现代化;绩效评估;执政;治理体系;绩效管理;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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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作为任何一个行政系统和政治-行政过程的核心,是反映公共部门行动质量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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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评价是指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评估公共治理的效率、效益、效能的客观状况,检验政府和公共部门治理能力优劣高下的制度及方法。
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行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要求“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治吏”的状况;而“治吏”的核心,在于实现行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化、制度化和现代化。按照《决定》提出的要求,尽快完善行政绩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绩效是一个行政机构的业绩和效能,它反映的是公共治理的成本耗费和产出的比率。绩效考核评价是指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评估公共治理的效率、效益、效能的客观状况,检验政府和公共部门治理能力优劣高下的制度及方法。
人类行政考绩制度源远流长,我国在舜时已推行行政考绩制度。《书·舜典》有“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的记载,孔颖达注:“言帝命群官之后,经三载,乃考其功绩;经三考则九栽;黜陟幽明,明者升之,暗者退之。”以后历朝历代对官吏考核都有所增益建树。现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最早运用于投资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1854-1870年英国推行文官制度改革,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的考核制度,根据考核优劣实施奖励升降,大大提升了行政效率。以后世界各国纷纷借鉴效仿,形成各种行政考核制度,但无论其具体内容多么不同,核心都是推行“功绩制”,即文官的任用与晋级均以实际考绩为依据,“实绩”置于考核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