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3.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特征社会参与文物保护主要是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这个过程中,社会成员凭借参与网络可以接受到良好的文物保护教育,增强民众的自我约束感,培养起独立互助的精神,形成健康、民主的文物保护氛围,使参与行为更加符合现代文物保护规范,从根本上保证参与理念的先进、参与过程的规范和参与效果的持续。二、现阶段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存在的不足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参与经验不多,社会参与还存在一些不足。三、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实现方式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热情的高低、范围的宽窄、渠道的通堵直接关系到文物保护管理的改进与优化、加强与创新。
关键词:社会参与;参与文物保护;社会力量;文化;民众;媒体;文物保护法;网络;民族精神;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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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急速推进,我们在享受文物遗产无穷惊喜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文物保护问题。仅仅依靠文物部门进行文物保护的传统工作思路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社会参与才是进行文物保护的重要途径。这不仅能够提供文物保护中所需的各种资源,同时也能够适应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本文以此为背景来探究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相关问题。
一、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内涵
1.社会参与和文物保护的关系
文物是人类灿烂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智慧结晶,是记录、储藏和传承时代信息和社会信息的重要载体,更是人类宝贵精神财富和情感的积淀,后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的文化渊源,因此人民群众对文物有着无法割舍的情感。建筑学家梁思成曾经说过:“每个民族,每个国家,莫不爱护自己的文物,因为文物是人民生活环境之一部分,对人民除给予通常美好的环境所能激发的愉快感之外,且更有触发民族自尊心的精神能力。”[1]因此,人民群众是文物的创造者、守护者和传承者,是文物的真正主人,社会参与是文物保护的决定性力量,也是文物保护事业的未来和希望。
2.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必要性
文物是传承历史的不可再生资源,保护文物能够为后世保留珍贵的文化遗产。[2]但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急速推进,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仅仅依靠文物部门进行文物保护的传统工作思路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所以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文保事业能够发挥不可或缺的监督作用。其次,社会参与能够有效弥补文保工作在资金、人员方面的缺口。以常州为例,经历了吴文化、齐梁文化、两宋文化、明清文化等多个重要时期,留下了大量的、宝贵的、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目前常州地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1677处,其中各级文保单位323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保护管理成本巨大。2013年底出台的《常州市不可移动文物认养管理办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通过合理利用、有效保护,使文物资源永续传承,服务社会及公众。再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遗留下来的众多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是一部物化了的中华民族发展史。在50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团结统一、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在丰富多彩的历史文物中得到了生动体现。所以说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对于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