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基于十多年的研究和案例,对中国网络群体事件进行了系统的学术梳理。文章首先总结了中国网络群体事件的五种概念取向(行政管理、媒介构建、舆论场域、公共领域和集体行动),接着指出其主体是网民的情绪宣泄和价值表达,议题多为政治性官民冲突和社会性公共事件,且在传播过程中受到了互联网显著性、互动性和极化的影响。最后本文提出分析网络群体事件的三对核心维度,认为网络群体事件的前提是从私人性转化为公共性,在发展过程中情感性和理性相互影响,事件的发展变化则由具体的组织行动决定。
关键词:网络群体事件;概念;公共性;显著性;互动性;极化;组织行动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隋岩,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苗伟山,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本文基于十多年的研究和案例,对中国网络群体事件进行了系统的学术梳理。文章首先总结了中国网络群体事件的五种概念取向(行政管理、媒介构建、舆论场域、公共领域和集体行动),接着指出其主体是网民的情绪宣泄和价值表达,议题多为政治性官民冲突和社会性公共事件,且在传播过程中受到了互联网显著性、互动性和极化的影响。最后本文提出分析网络群体事件的三对核心维度,认为网络群体事件的前提是从私人性转化为公共性,在发展过程中情感性和理性相互影响,事件的发展变化则由具体的组织行动决定。
关 键 词:网络群体事件;概念;公共性;显著性;互动性;极化;组织行动
中国网络群体事件已经成为海内外研究的热点,①但因为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和学术视角的多样性,学术界目前在最基本的概念上依然莫衷一是,这严重影响了学术交流对话。因此,本文系统地探讨网络群体事件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和分析纬度,为未来的研究提供一个启发性的学术框架。
一、网络群体事件的概念:发展史的研究
概念是对事物普遍化提炼后形成的抽象化表达,②是“理论的基本建材”。③针对特定概念,我们既要关注其是否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属性,也要分析它的预设角度,警惕内在的研究立场和价值取向。
网络群体事件的概念是从群体事件演变而来,同时经常和新媒体事件、网络事件、网络危机事件等很多概念混用。本文通过对概念的来源、现状和未来的发展研究,从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的双重语境还原网络群体事件的“本来面目”。
1.群体事件概念的溯源
群体事件最早是作为政治术语出现在官方文件中,④有研究专门梳理了其名称和内涵的演变,指出这个过程体现了“从政治化到去政治化”的特点。⑤这凸显了将政治术语混用为学术概念带来的客观性缺失,提醒我们要对概念的预设视角和价值立场保持谨慎。
虽然学术界在这个概念上还未达成共识,但目前的概念界定总体上朝两个方面发展:一是追求大而全的统摄性概念,试图囊括事物涉及的方方面面。例如群体事件是哪些对象,在什么背景下,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动机,进行哪种形式和性质的行为,最终产生的结果和影响。⑥另一个方向是力求突破原有概念的预设,寻找被遮蔽视角,这方面研究可以总结为三个类型:
第一,经济利益诉求。2007年《瞭望》周刊撰文强调随着我国改革已经由“普遍受益期”过渡为“利益调整期”,群体利益冲突渐成“社会常态”。⑦在此背景下学者们强调群体事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⑧这种论述的逻辑是中国社会进入利益博弈时代,需要承认和引导不同利益表达和利益协商等分析,⑨因此相关研究强调利益表达的合法化和机制化。⑩
第二,文化价值认同。这类概念源自西方新社会运动对文化身份的强调,现实中对应着基于价值表达的网络群体事件。目前有相当多的研究转向了这个方向,探索身份认同和文化价值。(11)这类研究一般诉诸于认知心理、社会心理学、文化研究等理论,对特定类型的群体事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第三,权力和政治的抗争。这类概念强调权威对抗、公民权力等。有学者认为群体事件的概念模糊了冲突的真正对象,掩盖了权利内容,应该改名为群体性维权事件。这里的维权不局限在经济领域,更多指向了更大的制度性框架。(12)也有学者呼吁将群体事件去事件化,改名为“公民集合行动”。(13)
群体事件本身种类和议题的丰富性决定了不能用单一视角一言而概之,即使同一类群体事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会呈现不同特点。目前对群体事件的定性成了不同视角对话的焦点,但大家的共识是将群体事件去污名化、去政治化和去刑事化。
2.从群体事件到网络群体事件的转向
2003年,大量网络事件井喷式地涌现出来。(14)网络群体事件作为通用的概念则是2009年《瞭望新闻周刊》推出“网络群体事件”专题后,才获得了关注和普遍使用。(15)
但这是否是一个严谨的学术概念还存在很大争议,(16)有人提出质疑:“它是不是在人们所熟悉的群体事件前面加一个限定语就成了新概念?”(17)总的来说,网络群体事件的界定有两大类:
第一,直接套用群体事件的概念,只增加网络空间这个场景。这类概念大量存在,其共同特点是强调对社会的不良影响。这不仅在现实层面很难解释包括网络慈善和公益等事件,在学理层面也容易遮蔽政治抗争的基本意蕴。(18)
第二,多角度的、学术性的客观阐释。例如从传播角度提出的网络群体事件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社会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19)从功能角度提出“一定数量的网民为了特定目的围绕热点问题,在网络公共领域大规模汇聚意见进而影响现实生活的群体事件”等等。(20)
尽管界定的视角不同,但这些概念有三个共同点:从网民的动机和目的出发,突出对网络的使用,强调对现实的影响。这些概念均放弃了对事件性质的主观判断,体现了研究者在追求学术客观性上的努力。
3.不同取向概念的发展
针对网络群体事件概念的缺陷,学者们提出非常多的替代性概念。鉴于这些概念的混用,本文按照概念的不同预设和取向,对其归类如下:
第一,管理行政取向的定义,以网络危机事件、网络突发事件、网络热点事件等为代表。这类概念从管理机构的立场出发,强调事件的危害性,因此以预防、管理、解决等为目标。这类概念局限在将网络群体事件的功能窄化在负面效应,未能积极有效看待正面积极的功能。
第二,媒介建构取向的定义,以网络事件、互联网事件、新媒体事件为代表,这种提法源自戴杨和卡茨的“媒介事件”。(21)这种定义认为媒介不仅改变信息,也改变了反应性质甚至整个社会关系结构。这种视角下的研究侧重从媒介特征中寻找传播规律。
第三,舆论场域取向的定义,以网络舆论事件、网络公共舆论等为代表。网络舆论是互联网传播对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22)网络舆论事件是媒体舆论方面的延伸,带有管理行政的色彩。本文认为网络舆论事件和网络群体事件的区别在于前者偏重认知和态度,后者包括从话语表达到现实行动。
第四,公共领域取向的定义,以网络公共事件、网络公共舆论事件为代表。这类概念强调公共性,排除了芙蓉姐姐等恶搞娱乐性质事件。更重要的是,在学术传承上“网络公共事件”承接“公共领域”这一学术脉络,具有比较深刻而且广泛的理论探讨空间。(23)
第五,集合运动取向的定义,以网络在线运动、网络政治抗争、网络集合行为、网络公民运动等为代表。这类概念参考西方类似研究,便于借鉴其理论资源。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在西方社会背景和理论脉络中产生的概念,是否能直接挪用到中国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不同概念体现了不同学术视角,我们没有必要追求全能的统摄性概念。但从学术的角度看,概念应该具备一些最起码的条件,例如学理层面的客观严谨,具有相对明确的内涵和外延等等。基于上文的梳理,本文将网络群体事件界定为:在网络空间中,由特定事件引发网民关注、讨论和行动,通过形成网络舆论继而影响现实生活的传播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