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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置权限出现危险信号
2014年12月16日 01:37 来源:新快报 作者:柳絮 字号

内容摘要:广州塔户外广告位的灯光测试工作这几天正悄悄进行着,不少市民看到塔身靠近顶部位置亮起一片圆柱形的或红或绿的灯光,开始了新一轮的吐槽——虽说在广州塔塔身做广告是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且该广告位未来5年的使用权已在今年9月以1.5亿元的价格拍卖了出去.

关键词:户外广告;权限;危险信号;广州;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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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塔户外广告位的灯光测试工作这几天正悄悄进行着,不少市民看到塔身靠近顶部位置亮起一片圆柱形的或红或绿的灯光,开始了新一轮的吐槽——虽说在广州塔塔身做广告是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且该广告位未来5年的使用权已在今年9月以1.5亿元的价格拍卖了出去,但这终究挡不住市民看不惯灯光调试期间仿若“打了补丁”的小蛮腰形象。

  其实一直以来,关于利用广州塔塔身做广告这件事,支持的人和反对的人一直没能达成共识,公众也不知道究竟是支持的人多,还是反对的人占了多数,反正,事情就这样被决定了。

  在支持广州塔做广告的诸多理由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广州塔户外广告位将采用商业发布和政府公共信息发布相结合的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如果遇到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或极端事件,政府需要发布信息时,广告发布时间必须无条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调整;若气象部门需要发布天气预警等气象信息时,广告发布时间必须无条件避让;公益广告播放时间占全部发布时间的66%……

  不难看出,政府部门通过弱化该广告位的商业色彩,来增强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问题是:即便该广告位更多地承担了政府公共信息发布的功能,它就可以登上广州塔吗?在政府已拥有政务微博微信等多个媒介平台的今天,多一块户外广告屏,能在传播效果上产生质的飞跃吗?偌大的广州,每天又有多少受众能够直接看到广州塔上的公益广告呢?

  问题终究还是要回到户外广告设置的权限及合理性上来。

  自今年8月以来,广州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一直在推进之中。虽说每一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都会进行公示、征求意见,但不少市民还是担心:征求来的市民意见无法真正左右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最终还是由城管部门一家拍板。

  比如“第一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里大量出现城管委对于户外广告的评价,认为:珠江两岸目前的户外广告整体分布零散,设置无序,“视觉效果不够理想”;天河新中轴线地段户外广告对中央商务区整体形象的营造“不够明确”,城市整体视觉形象“较为混乱、不成体系”……

  类似“不够理想”、“不够明确”、“不成体系”这样非常主观的判断语句出现在城管部门推出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里,这实在是非常危险的信号,因为这事实上将城市审美的权力收归于行政部门,任何不入他们法眼的户外广告都只能落得“被拆除”的命运。

  而如果我们回顾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会发现危险在当时便已埋下,《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那么,谁来判定户外广告是否与环境相协调呢?公众最后一定会发现,判定的权力还是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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