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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副总干事:中国版权保护并不比发达国家差
2014年09月16日 08:57 来源:新华网 作者:童方 杨舟 字号

内容摘要:9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在成都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论坛时表示,中国的版权和版权保护并不比发达国家差,并且在发展中国家里独具特色,她相信中国的版权事业未来肯定会发展得更好。

关键词:版权保护;中国;副总干事;发达国家;W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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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社成都9月15日专电(记者童方、杨舟)9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在成都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论坛时表示,中国的版权和版权保护并不比发达国家差,并且在发展中国家里独具特色,她相信中国的版权事业未来肯定会发展得更好。

  王彬颖提到,中国版权事业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不仅在十年内两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而且中国已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条约,同时在2012年缔结了非常重要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这个条约本身就代表了国际版权保护的水准,因为要是达不到这个标准是没法加入的,现在中国已经加入了。并且随着中国的加入,将会带动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这个条约。”王彬颖说。

  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与中国国家版权局的合作调研发现,早在四、五年前,中国版权产业对GDP的贡献、对社会就业的贡献已有相当规模,甚至有个别省市已达到GDP的10%左右。

  “这个标准在当时来讲已接近欧洲、甚至美国的标准,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的版权和版权保护已经具备了国际水准。中国的版权保护并不比发达国家差,而且中国的版权保护在发展中国家里边来讲是很有代表性的。”王彬颖说。

  王彬颖认为,中国版权保护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从1978年才开始着手建立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是,中国却用短短3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其他国家几百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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