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我的心目中,翻译是个感觉的过程。译者设法把自己感觉到的文字背后的东西,让读者也感觉到它,就是文学翻译的“大意”。
关键词:翻译;感觉;周克希;力行;文学翻译
作者简介:
感觉与文采
在我的心目中,翻译是个感觉的过程。译者设法把自己感觉到的文字背后的东西,让读者也感觉到它,就是文学翻译的“大意”。
《追寻逝去的时光》(一译《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中写到女佣弗朗索瓦兹:les humains excitaient d,autant plus sa pitié par leurs malheurs,qu,ils vivaient plus éloignés d,elle.有一种译法是:“对于别人的不幸,惟其遭难者离她越远才越能引起她的怜悯。”细读原文,我的感觉是:一、原文行文很平直,译作“惟其……才越能……”好像太文,甚至会有点阅读障碍(至少对我是如此)。二、原文有明显的调侃、幽默的意味。在我看来(这看法是否对,自然可以商榷),les humains颇为点睛,它是个一本正经的“大字眼”——人类。惟其一本正经,所以幽默发噱。我试着把这两个感觉体现在译文中:“人类之所以能以他们的不幸唤起她的怜悯,主要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
所以,在作者笔下的弗朗索瓦兹是这样的:“她在报上看到某个陌生人横遭惨祸会泪如雨下,然而一旦报道中的那个人让她觉着有点似曾相识,眼泪立刻就收干了。”自己身边的帮厨女工腹痛骤然发作,她可以无动于衷,而看到“书上说的阵痛症状”,却会“不由得大为伤心地哭了起来”。原因何在呢?有译本译作:“因为这恰恰是她所不知道的一种病症”。其实,原文qu,il s,agissait d,une malade-type qu,elle ne connaissait pas 的意思是:“当然那是她不认识的某个女病人的阵痛”。不是因为病症不知道,而是因为病人不认识! 诚然,两种译法的差别相当细微,但倘若要还原普鲁斯特式的人物刻画方式,要体现普鲁斯特式的幽默,那么除了在这样的细节上下工夫,译者还能做些什么呢?
文采,和感觉联系在一起。华丽的辞藻,漂亮的句式,不是不能用,但只有用得恰如其分,才能和文采挂上钩。说到底,翻译有没有文采,前提是对原文有没有“吃透”,是感觉有没有到位。举两个《包法利夫人》中的例子。纳博科夫说,句子的节奏感是《包法利夫人》风格的核心。他说得很对。这种节奏感,有时是比较外在的,例如第二部中,神甫侃侃而谈:“我知道,确实存在好作品和好作者;可是,男男女女混杂相处,待在一个装饰极尽奢靡、令人心荡神驰的场所,再加上渎神的装扮,浓重的脂粉,摇曳的烛影,娇滴滴的声腔,到头来自然就会滋生某种放纵的意识……”,其中“渎神的装扮,浓重的脂粉,摇曳的烛影,娇滴滴的声腔”,有的译本译作“打扮得妖形怪状,搽粉抹胭脂,点着灯,嗲声嗲气”,或者“穿着奇装异服,涂脂抹粉,在灯光照耀下,说话软绵绵的”,似乎就力度不够,没有原文ces déguisements pa?ens,ce fard,ces flambeaux,ces voix efféminées的铿锵意味(而这种意味,与此时神甫的亢奋状态是吻合的)。第二个例子跟视角有关。译者的视角,应该就是作者的视角,否则感觉也难以到位。爱玛和罗多尔夫一起骑马返回永镇,罗多尔夫在她身后欣赏她的背影。原文写道:Elle était charmante,àcheval!有译本译作:“她骑在马上很漂亮。”意思没什么错,但作者是从罗多尔夫的视角来写的,所以译成“她骑在马上,那模样可真迷人!”也许才更贴近这个惯于玩弄女性的风月场老手的口吻(尽管他只是这么想,并没有说出声来)。
感觉,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译者的个人色彩。第一部第八章末尾的一段文字,拙译译作:“渐渐的,容貌在记忆中模糊了;四组舞的情景淡忘了;号服,府邸,不再那么清晰可见了;细节已不复可辨,怅惘却留在了心间。”之所以译作“细节已不复可辨,怅惘却留在了心间”,是因为在我想来,倘若(假定!)福楼拜是中国人,他不会说“一些细节淡忘了”,也不会说“若干细节失散了”,他会说“细节已不复可辨”。这个假定,这种译法,当然是主观色彩颇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