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史学界50年来对于清代前期“闭关政策”的讨论,形成了两种主要观点:其一,多数学者认为,清代的“闭关政策”始于乾隆二十二年,这一年清廷下令关闭了江、浙、闽三个海关,只留下一个粤海关负责管理外国的一切贸易(又称单口贸易)。我们之所以认定“清廷宣布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完全是一个虚假判断,不仅在于乾隆皇帝从未宣布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还在于将广州看成是“惟一的通商口岸”(即单口贸易)也是错误的,是因为“向来各国番商,俱有一定口岸”。这一年,钦定“江海关赢余为四万两千两”,“浙海关赢余为三万九千两”,“闽海关赢余为十一万三千两”,“粤海关赢余为八十五万五千五百两”。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与粤海关一样,继续履行着征收关税、报解关税“赢余”的职能。
关键词:海关;贸易;赢余;闭关;广州;关税;关闭;实录;皇帝;商人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王宏斌,历史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河北 石家庄 050091
【内容提要】 史学界在讨论清代前期的“闭关政策”时,几乎一致认为乾隆二十二年皇帝曾经下令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从此以后中国对外贸易的唯一通商口岸是广州。这类说法完全是虚假判断。事实上,不仅乾隆皇帝从未发布过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的谕令,而且这三个海关一直都在正常履行其管理对外贸易之职能。
【关 键 词】海关;闭关;限关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政治形势,史学界对于清代前期的“闭关政策”进行了热烈讨论。这场讨论对于中国的经济和文化领域对外开放毫无疑问起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是,就学术研究来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失误。例如,清史研究者几乎一致认定,江、浙、闽三个海关于乾隆二十二年被关闭,只留下广州作为唯一的对外贸易口岸。大家都是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对于“闭关政策”进行讨论的。问题是,江、浙、闽三个海关在事实上不仅从未被关闭,而且历经乾隆、嘉庆和道光三朝,一直都在正常运行。如此重大的学术研究失误,理应尽快得到纠正。笔者在1998年做博士论文答辩时,已经明确指出:“单口贸易是指单口对西方国家贸易。中国的其他口岸并未关闭,中国的商船可以从宁波、厦门等港口驶出,东洋和南洋国家的商船也可驶入这些港口。”①这个问题在当时写得比较简单,由于缺乏对于江、浙、闽三个海关在乾隆、嘉庆、道光朝运行情况的举证,没有引起学术界应有的关注。今天,有感于错误观念的继续流行,笔者著文对此问题加以申论。
一 所谓“闭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中国史学界关于“闭关政策”的讨论早在1954年就开始了。当年,王仁忱首先提出“闭关政策”,他说:“乾隆时因怕广州关税减少,并鉴于在广州虎门、黄埔等处满清设有官兵,对于英国侵略者给以控制较为便利。遂决定加重浙江海关的税率,旋于乾隆二十二年就决定关闭三关,仅留广州一关。”②
1958年,戴逸先生指出:“到1757年,乾隆帝索性将通商地限定在广州一地,而且外国商人在华的贸易和其他食物都要通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商人来进行。”③
就上述论著来看,关于“闭关政策”的讨论,前提条件都是乾隆二十二年清帝宣布关闭江海关、浙海关和闽海关,此后只留下广东一个口岸对外贸易。
从1979年开始,为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史学界对于“闭关政策”再次展开研究和讨论。戴逸先生说:“清初,中外贸易并没有限制在一地,外国商人可以到广东、福建、浙江沿海的口岸贸易。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乾隆皇帝以‘民俗易嚣,洋商错处,必致滋事’为由,将通商口岸限制在广州一地。”④最近,戴先生仍持是说⑤。
胡思庸先生随后也发表文章,认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以后,封闭了其他三个口岸,仅留广州一口。”⑥
谢俊美教授也说:“在乾隆二十二年,清帝下令封闭江、浙、闽三海关,仅留广州一口与外贸易。”⑦
张光灿认为,闭关政策的开始应追溯于康熙五十六年的禁海令,而闭关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限制和管制外国商人来华贸易。“在这一点上,则是愈来愈严,最后限制在广州一口进行贸易。”⑧
陈东林、李丹慧两人认为:“乾隆二十二年限令广州一口通商,是一个转折点,标志着清代闭关政策的制度化。”⑨
黄磊认为闭关政策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限定广州一口通商,而关闭其他沿海口岸”⑩。
以上文章史论结合,颇有新意。从1990年以来,关于清代的“闭关政策”问题,史学界又陆续发表四十余篇文章,但大多是对于先前观点的肯定和修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史学界50年来对于清代前期“闭关政策”的讨论,形成了两种主要观点:其一,多数学者认为,清代的“闭关政策”始于乾隆二十二年,这一年清廷下令关闭了江、浙、闽三个海关,只留下一个粤海关负责管理外国的一切贸易(又称单口贸易)。其二,“闭关政策”始于康熙五十六年的禁海令,最终形成于乾隆二十二年的一口通商令。这两种意见实际上都是以乾隆二十二年的上谕为标志的。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大家一致认为清朝前期实行了“闭关政策”,而后从不同角度对于“闭关政策”的起因、内容、性质和作用分别进行了分析。
上述观点甚为流行,不仅为许多论著所采用,也被编入教科书。例如:获得第三届国家教委优秀教学一等奖的高等学校教材这样说:“清政府把对海外的贸易严格限制在广州一口,规定外国商人销售商品和购买土货,都必须通过少数特许的‘行商’之手,进行严格控制。”(11)再如,徐中约编《中国近代史》,也说:“中国在1842年对西方开放之前的八十五年中,广州是惟一的对外贸易开放口岸,这段时间中国的对外关系基本上与广州贸易有关。”(12)于此可见,“乾隆二十二年,清帝宣布关闭江、浙、闽三海关”,“广州是惟一通商口岸”的说法,已被史学界广泛接受和肯定。而在笔者看来,这两个判断都是错误的。
二 乾隆皇帝从未下令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
关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下令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的说法,笔者最初也是信以为真的。但是,经过仔细查阅上谕档和《清高宗实录》,均没有找到与上述说法完全一致的上谕,因此认为,大家所说的下令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只留下粤海关负责对外贸易,似乎是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1757年12月20日)的一则上谕。为了准确理解其涵义,现将其引录全文如下:
谕军机大臣等:杨应琚所奏勘定浙海关征收洋船货物酌补赣船关税及梁头等款,并请用内府司员督理关税一折,已批该部议奏。及观另折所奏,所见甚是,前折竟不必交议。从前令浙省加定税则,原非为增添税额起见,不过以洋船意在图利,使其无利可图,则自归粤省收泊,乃不禁之禁耳。今浙省出洋之货,价值既贱于广东,而广东收口之路,稽查又加严密,即使补征关税、梁头,而官办只能得其大概,商人计析分毫,但予以可乘,终不能强其舍浙而就广也。粤省地窄人稠,沿海居民大半借洋船谋生,不独洋行之二十六家而已。且虎门、黄埔在设有官兵,较之宁波之可以扬帆直至者形势亦异,自以仍令赴粤贸易为正。本年来船虽已照上年则例办理,而明岁赴浙之船,必当严行禁绝。但此等贸易细故,无烦重以纶音。可传谕杨应琚,令以己意晓谕番商。以该督前任广东总督时,兼管关务,深悉尔等情形。凡番船至广,即严饬行户善为料理,并无与尔等不便之处,此该商等所素知,今经调任闽浙,在粤在浙,均所管辖,原无分彼此。但此地向非洋船聚集之所,将来只许在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令原船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豫令粤关,传谕该商等知悉。若可如此办理,该督即以此意为咨文,并将此旨加封寄示李侍尧。令行文该国番商,遍谕番商。嗣后口岸定于广东,不得再赴浙省。此于粤民生计并赣、韶等关均有裨益。而浙省海防亦得肃清。看来番船连年至浙,不但番商洪任等利于避重就轻,而宁波地方必有奸牙串诱,并当留心查察。如市侩设有洋行,及图谋设立天主堂等,皆当严行禁逐,则番商无所依托,为可断其来路耳。如或有难行之处,该督亦即据实具奏。再将前折随奏交部议覆,可一并传谕知之。寻,覆奏:臣已遵旨晓谕番商洪任等回帆。并咨移李侍尧及札行宁波定海各官一体遵照。现在尚无设立洋行及天主堂等情弊(13)。
从上面这则上谕,可以得到四层意思:第一,对于洪任等“番商”,清朝君臣最初准备采取提高关税的经济措施,试图让其自动返回传统贸易地,从而达到“不禁之禁”的目的。后来,他们又认为浙江沿海接近茶丝产地,价格便宜,担心“番商”避重就轻,难以达到其目的,只好采取行政手段。第二,乾隆皇帝令新任闽浙总督杨应琚,“以己意晓谕番商”,勒令洪任等“番商”“将来只许在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虽然这是皇帝的旨意,却不是用谕旨的方式颁布的。因为,“此等贸易细故,无烦重以纶音”。第三,杨应琚按照皇帝旨意办理,已晓谕“番商”洪任等回帆,“并咨移李侍尧(新任两广总督)及札行宁波定海各官,一体遵照”。第四,令李侍尧行文该国番商,遍谕番商,“嗣后口岸定于广东,不得再赴浙省”。
通过对这一谕旨的认真解读,我们不仅没有得到“乾隆皇帝下令关闭江、浙、闽三海关”的旨意,而且也没有得到“广州作为惟一通商口岸”的信息。正确的理解只能是,勒令洪任等“番商”从今以后只能在广东通商,不得再赴浙江等沿海地区进行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