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清圆明园建造和维护经费来源问题初探
2016年08月16日 09: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延宁/摘编
字号
内容摘要:圆明园建造和维护的经费主要源于榷关和盐政缴纳的盈余银(多征的部分税银)、养廉银和办公银。其次是盐商的捐献和发商生息(圆明园把银两交给盐商,每年收取一定的利息)。其中盐商的捐献即盐当规银,系商人每年自愿向圆明园缴纳,并且在嘉庆、道光和咸丰时期形成惯例。
关键词:圆明园;经费来源
作者简介:
原文作者:赵连稳
原文题目:《圆明园经费来源问题初探》
原文出处:《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圆明园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开始建造,经过雍正、乾隆、嘉庆和道光几朝的营建,最终形成了规模宏大的皇家苑囿,咸丰十年(1860)被英法联军焚烧,同治年间,又对圆明园进行部分重修。而圆明园建造和维护的经费主要源于榷关和盐政缴纳的盈余银(多征的部分税银)、养廉银和办公银。其次是盐商的捐献和发商生息(圆明园把银两交给盐商,每年收取一定的利息)。其中盐商的捐献即盐当规银,系商人每年自愿向圆明园缴纳,并且在嘉庆、道光和咸丰时期形成惯例。
除了这些主要渠道外,圆明园的经费还有其他渠道:内务府的广储司(专门掌管内廷经费的机构)直接划拨银两给圆明园;圆明园经营所得即收取地租、房地租、荷租、苇租;清廷利用米价上涨,将安和桥丰益仓的余米赏给圆明园,让工匠们照市价购买;朝廷将有过失官员的养廉银和俸禄扣下以及将没家官员的家产“入官”转交给圆明园;商人和官员捐献银两。
(李延宁/摘编)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远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