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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同归:佩珀与岩佐茂的生态哲学
2014年09月24日 07: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9月24日第650期 作者:徐艳如 字号

内容摘要:作为生态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英国学者戴维·佩珀与日本学者岩佐茂都试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当代环境危机,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

关键词:人类中心;生态哲学;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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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生态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英国学者戴维·佩珀与日本学者岩佐茂都试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当代环境危机,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但是,在对待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及对生态危机根源的理解上,二者却存在明显的差异。

  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态度

  在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讨论中,不少人将人类中心主义与技术中心主义等同起来,认为它是全球大规模经济危机的罪魁祸首。岩佐茂和佩珀都认为,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基础上的,因此反对将经济危机和人类中心主义混为一谈。不同的是,岩佐茂提倡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说法,佩珀则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辩护,并且把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看作解决生态问题的基点。

  佩珀指出,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不同于传统的“强”人类中心主义(比如技术中心主义),是一种“弱”人类中心主义。他的辩护可概括为两点:其一,人类只能以人类为中心,人类只能从人类意识的角度去观察自然。人类本就是自然的一部分,那种把自然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观点无疑把自然神秘化了,使人类远离了自然。再者,以自我为中心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普遍本质,人类希望通过对自然的“支配”来实现生产力增长并保障所有人的物质福利,是无可厚非的,也并不意味着要以牺牲自然为代价。其二,在社会不公正、人类基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谈论自然的价值是没有意义的。佩珀认为,人性并不是造成环境破坏的原因,而是取决于现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他进而指出,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不会引起生态问题,而是解决问题的起点。只有以人类为中心,才能消除社会的各种灾难,实现社会公正,进而促进环境问题的改善。

  在岩佐茂看来,人类中心主义一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指把自然作为服务于人类的质料来利用的态度,这是批判的用法;一是从人的立场出发作为实践中与自然产生关系的态度,这是肯定性的理解。他认为,由于二者常常被混为一谈,并造成学术界的争论,所以无论在肯定还是否定意义上,都以不用该词为佳。其理由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人作为生物物种,为了生存,有把其他生物或自然作为质料利用的一面,但这不能等同于把自然手段化的态度。第二,在批判人类中心主义时,人们经常把人类中心主义与人道主义混为一谈,但前者只把自然当作服务于人类的质料来利用;后者则是在社会关系中反对压抑人性、主张人类解放、肯定人的尊严。第三,“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学”这一概念具有双重意思,很难表述妥当。即使人类中心主义尽可能做出肯定的解释,它也带有以人类为中心与自然发生关系的含义,这和人只能从人的立场出发看待自然是不同的。因此,岩佐茂虽然赞同佩珀为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辩护的相关观点,但为了摆脱理解上的歧义,认为还是以不用为佳。

  对危机根源的不同理解

  对于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佩珀将矛头直指资本主义制度,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岩佐茂却认为佩珀的“生产关系说”缺乏理论的严密性,危机的源头在于追求利润、让自身增殖的资本逻辑。

  在佩珀看来,“应当责备的不仅仅是个性‘贪婪’的垄断者或消费者”,而是“构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首先,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追求最大化的剩余价值,这就决定了它要不断地掠夺自然和“内在的对环境不友好”。其次,资本主义追求高生产率和使剩余价值最大化的动力,阻碍了资源保护、再循环和污染控制的行动,造成了“成本外在化”,因此“目光短浅”地将过度生产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必将转嫁给社会和子孙后代。最后,资本主义在殖民扩张的过程中,必然会推行“生态帝国主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生态矛盾。

  在岩佐茂看来,“尽管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占有支配地位”,但资本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两者并不能完全等同。此外,“生产关系说”本身还会造成社会主义不会引起环境危机的错觉。岩佐茂指出,由于资本逻辑是在与生活逻辑(即重视人的生活质量的逻辑)的对抗中进行的,因此,即使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如果生活的逻辑强大,也是可以预防环境危机的。

  在对社会主义国家环境问题的理解上,两人的观点也有所不同。从苏联的环境问题出发,佩珀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环境危机的原因不在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而在于社会的不民主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残余。岩佐茂则认为,“即使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的经济活动,如果急于产业化、工业化,热衷于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竞争,也会引发公害。”因此,社会主义国家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摒弃资本的逻辑,以基于人类劳动本性的生活的逻辑为导向。

  生态社会主义的共识

  尽管佩珀与岩佐茂在诸多观点上存在差异,但在论述生态危机最终出路的问题上,两人却殊途同归,都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是解决环境危机的唯一出路。当然,这里的社会主义不是指传统的社会主义,而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社会主义。

  佩珀指出,无政府主义绿色变革的方法在现代社会是根本行不通的,只能是一种乌托邦。生态危机的解决必须依靠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变革,从而实现生态社会主义,而推进社会正义与环境运动的结合则是实现这一变革的主要途径。在佩珀看来,推进生态正义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前提。他所界定的生态问题不仅包括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而且包括街道暴力、交通污染、缺少社会服务以及贫穷、失业等。单纯主张自然的内在价值而不坚持社会正义,是没有意义的。

  基于社会公正的前提,佩珀在未来制度的设计上强调国家的作用,主张生态社会主义国家要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全球性协调的、商品与资源的平等生产和分配;在未来经济模式的设计上主张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经济,认为自由市场经济的结构难题会拉大贫困差距从而影响社会公正,国家必须充当社会工程师和经济管理者,对生产资料进行集体控制和计划。

  岩佐茂虽然同意佩珀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观点,但却是从生态社会主义国家与自由市场是否相悖这一角度来论证的。岩佐茂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存在着社会的分工、交换,因而也存在着货币,所以要废除市场是不可能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不是按照资本的逻辑,而是按照生活的逻辑来进行的。所以,社会主义市场是按照商品的价值规律来进行交换的场所。当然,这种市场不是向资本主义以前的市场的回归,而是一个国家宏观计划与自由市场相结合的场所。

  在解决生态危机的具体措施上,岩佐茂的观点相对更具体,更具现实性。他主张,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废除支撑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活方式的资本逻辑,构建环保型、循环再利用型的生产体系。为此,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从思想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这要求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在生产方面,要明确生产者对于废弃物的责任(扩大生产者责任),即确立生产者对于自己生产的产品,直到使用后成为废弃物为止要承担的责任。在消费方面,消费者不仅要对物质产品进行适度消费,还要进行绿色消费。其二,通过法律、政策、教育、舆论等手段来建立上述生产体系。岩佐茂指出,国家若要制定环境方面的法律,必须把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才能形成真正有效的环境法。此外,他还提出从项目的制定计划阶段到实施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小学开始开设系统的环境教育课程等具体主张,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虽然佩珀的生态思想具有一定程度的悲观主义和改良主义,岩佐茂的思想也存在只从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研究的缺陷,但他们对生态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不仅在理论上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且对于我们今天解决生态问题、建立循环型社会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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