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 >> 图片新闻
实现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共创
2015年06月19日 07: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6月19日 作者:朱国伟 字号

内容摘要:社会治理是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从个人到公共的、私人的非政府机构)共同致力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的价值共创过程。

关键词:治理;公共利益;合作;职能;资源共享

作者简介:

  社会治理是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从个人到公共的、私人的非政府机构)共同致力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的价值共创过程。在理念相容、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与责任共担的过程中,进行着包括公民满意度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廉洁高效等在内的不同价值的产出。

   理念相容

  理念相容是价值共创的前提。任何治理系统都有其价值使命,需要相应的治理文化支持。而且,价值共创系统的治理参与者已超出了直接利益相关者,其主体边界不固定。因而,更需要隐默共知的价值观念进行无边界整合。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的行为动机不一定是相同的,但它们的核心理念必须是相容的,即都以公共利益实现为旨归。各参与者在分享着公共利益这一共有价值的同时,也各自享受着公共价值之外的价值剩余。进而,价值管理就成为多主体合作治理的核心问题。价值管理的目的是明确治理体系的服务对象、行为原则、治理目标。同时,治理的问题导向性,使公共利益具有鲜明的情境特征,公共价值战略管理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以便随着治理环境的变动,在持续的互动中,围绕着如何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不断调整局部价值和行为策略。

  对于治理网络的协调而言,基于权责对等的协商是一种不依赖外部管理、具有内在适应性的自我实施机制。治理主体间并不仅仅是发包者与承包者之间的关系,政府需要将自身视为平等的合作者和参与者,自觉地搭建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互动关系为中心的信任修复机制建设,形成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间的相互信任,为寻求社会合作治理中的价值共识提供可能。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秀伟)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W020150619287362508488.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