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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煤炭企业总体负担不能增
2014年09月30日 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方烨 王璐  字号

内容摘要:李克强说,在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后,当前宏观经济运行平稳,煤炭价格低位运行,总体来看,是推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较好时机。

关键词:煤炭企业;李克强;总体负担;煤炭资源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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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促进扩大对外开放;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部署强化审计工作,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目前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已全面实施,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能让资源地区受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也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推动科学发展。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李克强说,在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后,当前宏观经济运行平稳,煤炭价格低位运行,总体来看,是推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较好时机。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相对于油气资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更为复杂。因此,煤炭资源税改革并未随油气资源税改革同时推出。2012年以来,随着市场供需形势快速变化和价格下跌,煤炭资源税改革时机相对成熟,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财政部以及国税总局均明确将其列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山西、陕西等产煤大省也都积极上报改革方案。

  但是,在煤炭价格走低、煤企日子本已不堪的情况下,煤炭企业税费负担沉重的问题更加凸显,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则不可避免要提高税负水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报告显示,由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较少,煤炭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在11%以上,远高于其他工业行业税负水平。此外,煤炭税费重复征收、不合理收费项目多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各种涉煤税费已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5%至35%,其中大部分项目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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