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的开局之年,也是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
关键词:法治政府;规制;机关;法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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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开局之年,也是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
“一年来,中央和地方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行政法学界围绕行政法基本理论新动态、社会治理新模式、经济发展新常态、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等主题,产生了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
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编写、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之《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6)》日前在北京发布。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相关实践和理论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举措,分析了相关问题未来的发展走向和趋势,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供了思路和建议。
新行政诉讼法:
成效初显但还须细化
新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已初显成效——人民法院受案数量大幅上升,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上升,二审改判率呈上涨态势,原告当事人撤诉率大幅下降,“立案难”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法院协调和解更为理性,行政审判实质化解纠纷的定位更加清晰。
然而,新法的实施也引发了一些新问题,如行政审判机构案多人少现象加剧。报告指出,行政审判体制改革与立案登记制相结合,使得行政诉讼中“立案难”的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但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探索也导致集中管辖模式遍地开花,缺乏统筹协调;集中管辖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压力增大;被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功能严重弱化,人才队伍流失;部分管辖法院审判业务能力不足,裁判质量需提升等。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应多措并举,加快人才培养,保障法官队伍稳定性,改变将行政机关败诉率作为考核依据的做法,促进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设置集中管辖模式时应加强宏观统筹,加强信访化解工作的力度,逐步统筹非诉审查改革与集中审判改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王敬波说。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新行政诉讼法的一大亮点,也是长期以来“民告官”的难点之一。
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马怀德指出,在国家法治建设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如此高规格地专门对行政应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行政应诉工作特别是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和从严要求,将对从深层次促进司法公正、建设法治政府产生深远影响。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为原告诉权提供全面保障,高效、全面化解官民矛盾,在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司法审判权威等方面意义重大。但该项制度对被告的权利义务设置不对等,加剧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工作负担。”马怀德说。
根据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既包括正职负责人,也包括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马怀德对此建议,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应作扩大解释,不应将行政机关负责人限制在过小的范围内,从而不利于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开展并加重负责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