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放肆其言”与“放纵其言”的唯一尺度,就是宪法规定的阈限。
关键词:自由;言论;舆论监督;华夏出版社;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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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放言有忌”
“放肆其言”与“放纵其言”的唯一尺度,就是宪法规定的阈限。著名宋史专家虞云国在“光明鸟·主见文丛”《放言有忌》(华夏出版社2014年7月第一版)一书中说,尽管书名“放言”,然而,“放言”的现代内涵,远比古典涵义更为复杂微妙。每一个世代,总“有某些说之不宜的话题负面清单,放言还是有忌的……”
纵观国际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任何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社会,无不将言论自由作为实现和健全民主制度的重要一环。但是,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的差别,“言论自由”的“度”也各有差别。即便是在“最自由”的美国,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在1918年被禁,直到1966年最高法院才撤销禁令。1938年,亨利·米勒的小说《北回归线》也被禁止引进,直到1961年才解除禁令。其中,对不同思想迫害最严酷的时期是上世纪50年代初,约瑟夫·麦卡锡参议员主导成立的“非美调查委员会”对异己分子进行调查听证,甚至列出了一份好莱坞黑名单。卓别林等名人都曾接受过美国国会的审查,一些大学教授还因为自己的政治观点而被解职。其现状,就像马克思所批判过的,资产阶级宪法“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
从历史及各国的立法看,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但是,言论自由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利,它必须接受法律的限制。在历史及实践中,围绕言论自由究竟是相对自由还是绝对自由这一问题,各国思想界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战。纵观历史,“相对来说,在中国古代,宋代文人具有相对较高的自由度,其关键在于对知识分子的基本国策。用今天的话说,宋朝制度的顶层设计远比明朝来得宽松……”由此,作者在书中认为,由制度顶层设计建构起来的历史大环境,无疑是文人能否相对自由的首要条件。
历史学家所研究的过去,不是一个死的过去,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活在现在之中的过去。近日读史,发现不仅是现代社会与民主政治条件下的行政权利运作需要接受舆论监督和批评,就是在封建社会,那些开创了一朝盛世与和谐社会的开明君主,也是广开言路,勇于纳谏,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并鼓励公开批评的。据汉代王符《潜夫论·明暗》所载,“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
虞云国的《放言有忌》分为三辑:读史,回溯中国和世界的重大政治、文化事件,多维度看待历史事件,评点古今历史政治文化的得失;读书,遍寻中外名家、经典,汲取智识,从书中探寻走出现实困惑的蹊径;读世,既有对“盛世修典”等热门事件的述评,又有对故人的追忆,冷眼记录亲历世事的感悟。尽管作者自谦“浅与杂,是难免的”,但现实既然构成将来的历史,某种意义上,不妨将《放言有忌》当作当代史来读,至于在读的过程中,是否又诠释出哪些历史的通感,那是读者个人的修为和境界。因为一个人的修为和境界,决定着他看待问题的高度或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