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新闻总是试图用明确的话语来表述世界,然而对其自身的指称却很难谈得上清楚。究竟该如何“表述”一则报道呢?它是深度报道还是特稿?是长消息还是小通讯?是新闻特写还是人物报道?诸如此类的问题并不容易回答,这不仅因为新闻体裁的分类五花八门,指称品色繁多,更因为这众多的类别缺乏科学的分类依据和内在关联。例如,一本讨论新闻文体的专著将新闻体裁分为125种之多,其中包括“拍肩膀新闻”“印象性报道”等明显不够严谨的类别。虽然一些新闻体裁的分类和命名方式因时过境迁被淘汰是难免的,如“九体二十四目划分法”等,但即便是目前仍被众多新闻学著作和新闻写作教材采用的报道体裁,也仍然有许多令人困惑的地方。这就不得不予以重视并进行充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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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总是试图用明确的话语来表述世界,然而对其自身的指称却很难谈得上清楚。究竟该如何“表述”一则报道呢?它是深度报道还是特稿?是长消息还是小通讯?是新闻特写还是人物报道?诸如此类的问题并不容易回答,这不仅因为新闻体裁的分类五花八门,指称品色繁多,更因为这众多的类别缺乏科学的分类依据和内在关联。例如,一本讨论新闻文体的专著将新闻体裁分为125种[1]之多,其中包括“拍肩膀新闻”“印象性报道”等明显不够严谨的类别。虽然一些新闻体裁的分类和命名方式因时过境迁被淘汰是难免的,如“九体二十四目划分法”[2]等,但即便是目前仍被众多新闻学著作和新闻写作教材采用的报道体裁,也仍然有许多令人困惑的地方。这就不得不予以重视并进行充分的讨论。
一、令人困惑的报道体裁
像“通讯”“特稿”“特写”这样的报道体裁名称都是被广泛采用的,但细究其实际用法却有许多含糊矛盾的地方。比如有的研究者认为“通讯”是中国独有的新闻体裁[3],有的研究者则认为通讯即是西方新闻界所称的“特稿”,并且直接用“特稿”去替换“通讯”。[4]可“特稿”在国内有时又被翻译成“特写”,而对“特写”的通行定义,是将其作为一种刻画新闻事件之局部特征的简短文体[5],类比的是电影中的“特写镜头”(close-up),既不同于西方新闻学中无所不包的“特稿”(feature)概念,也不同于与“消息”相并列的“通讯”。更何况在中国当代新闻史上还出现过“大特写”热潮,大家耳熟能详的张建伟式的全景深度报道一度就被冠以“大特写”之名,但它显然既不是片段刻画式的“特写”也不是后来兴起的以叙述性见长的“特稿”。所以若是对新闻报道体裁分类和名称术语略作思忖,不是得用且用,一带而过的话,就不免感到处处有问题和矛盾。正如强月新和单波在十几年前就感慨的“使人发昏的五花八门的划分标准”[6],新闻报道体裁的分类和命名始终困扰着新闻界。
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困惑,有两个相互关联的原因。首先是中文书写传统的强文体意识。从《文心雕龙》开始形成的“体大而虑周”的古代文学批评传统(当时把一切文字作品都视为文学),对当代的新闻领域也不无影响。一个可资对比的现象是:但凡中文的新闻写作教材几乎都是先分文体,而英文的新闻写作教材则很少如此,大多按采写的实际流程来分章节;其次,可能也是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对报道体裁的分类和命名是“追认式”的。理论阐述总跟在实践的后面,当一种新闻实践获得关注后,那么它通常也就会得到一个名称。这种命名方式带有“流行”色彩,很少顾及名称与名称之间能否接洽。新闻报道体裁分类和命名的随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新闻学科理论化程度不高的表现。按照一种说法,新闻业本就是一种“理论化不足的实践”(under-theorized practice),由于要“追赶时间”,绝大部分记者都无法意识到他们在知识场域中扮演的角色。[7]因此如果新闻学对报道体裁问题的研究不能立足于实践而反思实践,仅仅满足于追逐实践的话,那显然是很难令人满意的。由于以上两个原因的共同作用,中国新闻的报道体裁分类和命名问题格外突出,在各种教科书和专著文献里,因为分类标准混乱和命名方式随意而带来的问题比比皆是,迄今没有共识。西方新闻界尽管也是“理论化不足的实践”,但因为一直淡化文体,这方面的问题倒不明显。因为西方新闻界一般就是把报道分为消息(狭义的新闻)和特稿(而特稿通常被看做“不是新闻的东西”[8])两大类,底下虽也有分类但不再作严格的区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