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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工作者要有“文以载道”的创作自觉
2014年11月01日 00:00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谢青松 字号

内容摘要:文以载道”是我国古代文艺创作的一个优良传统。针对文艺界的这些乱象,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

关键词:文以载道;文艺工作者;创作;习近平;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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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以载道”是我国古代文艺创作的一个优良传统。在中国古代,柳宗元提出“文以明道”,韩愈提出“文以贯道”,周敦颐提出“文以载道”,都强调文艺创作不仅仅要注重技巧和形式,更应当尊崇、阐明和弘扬大道,承载起教化民众、匡扶风气的功能。按照“文以载道”的传统,好的文艺作品要以美的内涵和形式激浊扬清、陶冶情操,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感悟人生、明辨是非。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今天的一些文艺工作者甘心被市场牵着鼻子走,只考虑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应,这就导致了一系列不良文化现象开始滋生蔓延。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千篇一律,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争名夺利、道德缺失等等,几乎成了文艺界各大领域的通病。针对文艺界的这些乱象,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文艺工作者要志存高远”,“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不难看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一个核心观点,就是强调“文以载道”这一中国古代文化的优良传统。为此,对于广大文艺工作者来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就是要树立起“文以载道”的创作自觉和“以文化人”的责任意识。

  从某种意义上说,“文以载道”的创作自觉既展现出文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意识,同时也将决定其文艺作品的思想境界和艺术生命。事实上,只有载“道”、弘“道”的文艺作品,才能够展现其表现生命、揭示生活的能力,发挥其感染人、塑造人的功能。倘若“文不载道”,甚至漠视道德、消解崇高,这样的作品即使在艺术上很精致,也将“行之不远”,难以获得长久的生命力。当然,“文以载道”之关键,在于所“载”何“道”的问题。这里的“道”绝不是“观众一边看一边骂,创作者一边挨骂一边还挣着大钱”的平庸低俗之道,而是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的真善美之道。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我国作家艺术家应该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通过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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