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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的概念
2016年11月09日 15:11 来源:《法律经济学研究若干问题述要》 作者:孙林 字号

内容摘要:法律经济学既是研究法律经济问题的科学,也是用经济方法分析和研究法律问题的一门新的边缘学科。因此,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与方法引进到法学研究的领域中来,以便对法律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能从经济的角度予以重新认识,从而进一步理解法律作为社会治理工具存在的合理性和积极性的意义。法律经济学就是要通过运用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研究法律问题,以便从经济这个角度探讨法律的基本精神。当然,本学科的重点并不在于如何用制度规范经济,而是在于用研究经济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是从经济角度认识法律本质,并用经济学的观点研究法律的形成,分析如何提高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揭示法律与经济的相互联系和促进的内在原因。

关键词:法律问题;法律经济学;经济问题;研究法律;分析;经济关系;反映;学科;立法;探讨

作者简介:

  法律经济学既是研究法律经济问题的科学,也是用经济方法分析和研究法律问题的一门新的边缘学科。

  法律经济学既不是经济学,也不是单纯的法律学;既不是简单地把经济分析方法运用于法律学的研究,也不是单纯地去探讨法律的效益问题。它是法律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是通过对法律的经济问题的探讨,从而揭示法律的经济本质的一门综合性的科学。

  因此,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与方法引进到法学研究的领域中来,以便对法律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能从经济的角度予以重新认识,从而进一步理解法律作为社会治理工具存在的合理性和积极性的意义。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为我们重新认识和评价法律的功能提供新的思维方式。从法律的功能来看,任何一部法律,每一种法律行为,都有一个经济评价的问题。从立法动议,到制定法律,再到法律实施,都反映了某种经济需求,都充满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各种理论。无庸置疑,法律本身就是经济问题的最集中、最具体、最全面的反映。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切法律问题归根结蒂都是经济关系的反映与要求,任何法律无不体现经济方面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法律不仅是社会现象的产物,而且也是经济现象的产物。这种联系,正是用经济学观点研究法律问题的基础。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写道:“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法律现象是经济关系、经济现象在法律上的反映,它与经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这种联系,正是法律最具有现实性、实用性的表现。法律经济学就是要通过运用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研究法律问题,以便从经济这个角度探讨法律的基本精神。

  法律经济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它集中反映了人类社会两种基本状态的要求:一方面是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最活跃的经济因素,一方面是起规范、保护作用的制度因素,因此,把法律经济学视为制度经济学并不为过。当然,本学科的重点并不在于如何用制度规范经济,而是在于用研究经济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是从经济角度认识法律本质,并用经济学的观点研究法律的形成,分析如何提高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揭示法律与经济的相互联系和促进的内在原因。我们会在逐步分析的过程中,越来越发觉法律制度上与经济运行规律存在着客观联系,经济学基本观点已经客观地存在于法律学研究之中。

    (节选自孙林:《法律经济学研究若干问题述要》,《经济法制》1995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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