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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法律交叉关系说
2016年06月24日 10:54 来源:《法律语言学》 作者:刘蔚铭 字号

内容摘要:该学说取法律语言学广义上的理解,将其定义为一切有关语言与法律方面的问题,这就意味着语言与法律的交叉关系是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对象。

关键词:法律语言学;跨学科;研究对象

作者简介:

  该学说取法律语言学广义上的理解,将其定义为一切有关语言与法律方面的问题,这就意味着语言与法律的交叉关系是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对象。

  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IAFL)编制的Forensic Linguistics文献目录广首海纳,涉及到法律领域里的话语分析、语体、句法结构、语义学、语用学、心理语言学、歧义、隐喻的应用、语言变异、双语问题,以及立法语言、法律文书、合同格式、著作权归属、法律语言翻译等等,甚至还包括有医学、笔记鉴定、标点符号的应用和计算机软件在法律中的应用等等。

  (摘于《法律语言学》,刘蔚铭

/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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