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总能引来万众瞩目。针对自我雇佣型的创业活动,主要给予税收减免、降低创业门槛等支持,以便降低创业成本。同时设立高校创新创业基金,面向师生重点扶持和培育创新型创业。
关键词:创业;就业;保就业;高校;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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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与创业引领同等重要
——访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张玉利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总能引来万众瞩目。
日前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
《建议》的“提法”与之前有何不同?变化的原因与意义何在?日前,记者对此专访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创业研究中心主任张玉利。
从保就业到创业引领
记者:在就业与创业方面,《建议》与“十二五”规划在内容上有什么区别?
张玉利:角度和措施明显不同。“十二五”强调“保就业”,创业是一种补充措施,目的是充分就业。而《建议》突出了创业,把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我认为《建议》突出了两点:一是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二是打破分割,有助于资源流动,也有助于创业,因为创业多数是跨界的。
记者: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张玉利:创业被如此明确地提出来,首先是因为关注就业——创业有助于创造新增就业机会。如果抛开政府干预,社会新增就业机会主要是由新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这是在全球范围内被证实的客观事实。
其次是因为创业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简政放权、降低创业门槛、针对创业需要提供帮扶,为大众创业提供了基本的条件与环境。此外,我国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转型时期,国民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实现了“去中介化”,也削弱了实体经济中限制资源流动和重新配置的壁垒,促进了资源的快速流动,为创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十八大强调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议》则明确体现了这样的精神。因此,这种内容上的变化,就要求人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接受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不能苛求和坚守一次到位性的就业,创业也应成为人们包括高校毕业生的职业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