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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智力成本获得怎能“以物换劳” 探索合理的科研管理政策
2016年01月06日 08:3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耿雪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一家中央新闻单位刊发的关于科研人员收入与科研经费问题的几篇文章“引爆”了很多学者的朋友圈。文章引发了学者们的强烈共鸣,对于科研收入和薪酬结构的讨论也日趋热烈。这种改善一方面来源于单位对争取到的科研项目的奖励,另一方面学者或多或少都在用科研项目经费“补贴”家用,科研经费金额的增长带来了一部分收入的增加。此外,在现行的科研经费分配中,劳务费比例在科研经费中较低,且这部分劳务费不能用于课题项目组成员的劳务报酬。让记者颇感意外的是,在采访过程中,很多青年学者的“槽点”都集中在报销制度上,而对于科研项目经费中科研人员智力报偿比例的缺失并无太大意见。然而,无论何种科研政策,既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又能体现科研人员智力报偿的政策,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意义重大。

关键词: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人员;收入;报销;报偿;研究;奖励;青年学者;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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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家中央新闻单位刊发的关于科研人员收入与科研经费问题的几篇文章“引爆”了很多学者的朋友圈。文章引发了学者们的强烈共鸣,对于科研收入和薪酬结构的讨论也日趋热烈。

  近年来,国家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资金投入明显增加,有效地解决了科研中经费短缺的现实问题,极大地鼓舞了学者的科研热情。但科研经费报销存在的问题却让很多学者不踏实。

  如此报销让人难“踏实”

  “每每年底报销都像是一场噩梦。”在东北某高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教师小张深有感触。由于研究需要,小张有时需要到比较偏僻的农村地区进行调研。乡间民宿、农家饭菜、村头小巴,处处需要开销却几乎没有票据凭证,在现行的制度下根本不可能报销出来。“这些无法通过正常报销的费用只能通过其他方式找补回来。”小张坦言。

  事实上,在各级高校和科研单位,有小张这种困惑的学者不在少数。小张告诉记者,以往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经费十分有限,甚至省级项目立项也不过几千元。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繁荣发展,近年来,各学科科研经费都有了大幅度提升,有项目的学者收入也随之改善。这种改善一方面来源于单位对争取到的科研项目的奖励,另一方面学者或多或少都在用科研项目经费“补贴”家用,科研经费金额的增长带来了一部分收入的增加。但是,如此报销让人不舒服、不踏实。

  “以物换劳”的收入结构

  通常而言,高校教师收入主要由工资、课时费和津贴构成。在建设研究型大学政策下,为鼓励科研,很多高校都存在课时费低、科研经费高的情况。“说来你可能都不信,一节课的课时费有时就十多块钱。”小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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