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多年来,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作为国务院授权的专门性、权威性机构,代表国家负责科技名词的审定、公布、管理等工作,对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科技名词的进一步规范化奠定了基础。立法是科技名词规范化更为高级的实现方式第一,通过立法加强科技名词的规范化,体现的是在规范层面进行制度建设,以法律的方式推行科技名词的规范化可以让科技名词管理的各项工作具备制度权威上的保证。科技名词规范化立法需要采用恰当的立法模式立法是科技名词规范化更为高级的实现方式,而采用何种立法模式关系到科技名词规范化法律的总体价值选择和具体内容设定等事宜。科技名词规范化立法先从授权立法开始我国目前科技名词规范化的开展仍然是一种依靠行政授权的方式。
关键词:科技名词;授权立法;法律;统一;管理;规范化立法;国务院;应用;改革开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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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名词是表达科技工作和活动过程及其成果、传播科技思想、开展科技交流的基本元素。由于科技名词需要借助语言表述和理解,科技名词的使用时常出现混乱、错误和表述不融贯的状况,这使得人们借助科学技术进行的生产和生活面临着一定困难。在我国,由于没有规范化措施的有效约束与相应主体责任的要求和承担,人们对科技名词的误用和滥用等比较严重,引发了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性后果。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我国亟须加强科技名词的规范化。科技名词的规范化是指对科学技术名词进行统一审定、公布、推广应用和管理等。当然,科技名词规范化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表达,而不是为了统一思想。这项工作以正确的名词和已整理好的术语集应符合的各种要求为依据,分为名词的统一和优化两个方面。多年来,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作为国务院授权的专门性、权威性机构,代表国家负责科技名词的审定、公布、管理等工作,对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科技名词的进一步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立法是科技名词规范化更为高级的实现方式
第一,通过立法加强科技名词的规范化,体现的是在规范层面进行制度建设,以法律的方式推行科技名词的规范化可以让科技名词管理的各项工作具备制度权威上的保证。制度是一系列规则及其精神或理念的集合体,法律制度体现的是一种源自国家性的秩序或程序。立法是进一步保障科技名词规范化实现的有效路径。第二,法律的规范和指引功能为科技名词规范化目标的实现及其各项具体工作创造更好的支持性条件。法律通过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和强制等作用发挥指引和规范人们行为与活动的功能,而且这些功能的实现直接体现了法律的一般性、普适性和可预期性等特点。以立法的方式推动科技名词的规范化,能够较好地回应制度对科技名词统一、管理和推广应用方面的引导和促进意义。第三,法律通过权利义务的设置来规范人们的活动,通过立法推行科技名词的规范化能够设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和互动的保障机制,以促进科技名词管理工作实践的有效开展。以立法的形式推动科技名词的规范化,可以为协调科技名词统一、公布和推广应用中的各种情况和关系提供较好的机制和方法。第四,立法通过责任的设定明确各类主体的权限和职责,特别是可以对政府部门的作为和相关责任作出较为完善的规定,并以此推动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具有持续性和可信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