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克服已有评价中的弊端,超越已有评价的制度依赖,因应之策是急需从系统和战略角度,精细谋划,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引入公共治理的相关理念,建立科学高效的学术评价治理体系。评价结果的反馈性不单是指对评价结果的简单告知和公示,而是从推进学术发展和学术人才培养的角度,做好诊断式评价,将评审专家的详细意见和建议,及时而真实地反馈给被评价者尤其是落选者,以督促和帮助被评价者不断总结学术研究的不足。营造良性的学术评价环境营造和谐包容的学术评价环境是学术评价治理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和谐包容的评价环境的形成有赖于评价系统诸多因素的共同努力,既需要评价双方的学术素养和优秀人格等来支撑,也需要强大的学术舆论的营造和严谨规范的学术评价制度建设。
关键词:学术评价;研究;评价方法;成果;治理体系;期刊;适合;人文;学术管理部门;哲学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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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已有评价中的弊端,超越已有评价的制度依赖,因应之策是急需从系统和战略角度,精细谋划,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引入公共治理的相关理念,建立科学高效的学术评价治理体系。
学术评价是维护学术系统良性运行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无论是学术界自身,还是学术管理部门均在学术评价的改革与创新上做了大量工作。既有宏观维度的评价制度设计,也有微观维度的评价方法创新。但在实践层面,仍然不能解决好重成果载体而轻成果内容、重境外发表轻国内首发、重成果数量轻成果质量、重理论研究轻咨政建言成果、重研究结果轻研究过程等问题。
当前,对于学术评价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已难以适应学术评价的现实需要,也不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战略需要。笔者认为,克服已有评价中的弊端,超越已有评价的制度依赖,因应之策是急需从系统和战略角度,精细谋划,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引入公共治理的相关理念,建立科学高效的学术评价治理体系。
抓住关键 夯实基础
无论什么类型的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得到的评价结果都会引起不同程度的议论甚至争议。究其原因,除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自身具有比自然科学研究更为复杂的影响因素外,用什么样的评价理念、评价方法、评价程序都可能一定程度影响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信度。
评价方法的选择是取得评价治理效果的关键。评价方法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即在学术评价中应依据一定的评价目的,针对评价对象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注意分类评价和定性定量结合,以做到评价的有的放矢。尤其要注意文献计量指标在评价中的适度使用问题。文献计量指标比较适合中观和宏观层面的评价,而不太适宜微观评价。如期刊影响因子是对期刊全部载文的影响力的测度,并不能直接反应单篇文献的质量。单篇文献的质量也不能仅仅通过其被引次数的多寡来判断。对机构层面的评价应主要坚持定量评价辅以定性评价。H指数适合对有较长学术经历的人的评价,而不太适合对年轻学者的评价。对人文学科适合使用著作(专著)评价,社会科学更适合用论文来评价,咨政建言类成果适合用研究报告来评价,而不适合著作和论文等。学术项目的立项评价应注重申请人的研究基础的考核,结项评价更注重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评判。评价过程中,定性评价主要由同行专家来主导,定量评价所依赖的指标和数据采集应主要由文献计量学专业人士来提供。
评价信息的共享性在评价治理中起到基础性作用。评价信息不仅要做到真实、可信、充分,而且应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评价对象的自然信息、项目信息、成果信息及其学术影响信息,在恰当的场合进行展示和共享,以实现借助信息辅助专家评价的作用。目前,我国各类研究项目都有独立的资助渠道,课题的立项和结项信息都未能得到较好整合,很容易造成重复评价、重复立项,也容易造成学术管理部门和公众信息查询的缺失和失真。我国各类学术评价机构提供的核心期刊表及其他各类学术排名,普遍未公开一手的基础数据和详细评价方法。可见,在创新评价治理体系建设中,保证评价信息在不同评价主体间的充分共享和合理通畅的流动,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评价结果的反馈性不单是指对评价结果的简单告知和公示,而是从推进学术发展和学术人才培养的角度,做好诊断式评价,将评审专家的详细意见和建议,及时而真实地反馈给被评价者尤其是落选者,以督促和帮助被评价者不断总结学术研究的不足,促进其夯实研究基础、提升学术研究的质量。
营造良性的学术评价环境
营造和谐包容的学术评价环境是学术评价治理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学术研究的不确定性和创新性决定了学术研究必定是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如果说学术研究成果呈现给我们的是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阶认识的话,那么对一阶认识的再认识就是学术评价过程,属于二阶或者高阶认识过程。评价主体必须既要借助理论的和经验的知识,又要发挥其逻辑的和非逻辑的思维能力,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揭示出一阶认识成果的价值。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辩证法告诉我们,主观认识不一定始终与客观实际相一致。评价主体既然是具有思想意识的人,就一定具有人的诸多非理性特征,因此也就难以保证每一次评价都是客观、完美、可信。从这一视角看,无论是被评价者还是评价者,只有端正心态,做到谦逊包容,才能淡化评价结果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均,才会一定程度化解评价带来的诸多冲突,才会有助于建立彼此信任的基础,有利于营造双方和谐相处的评价环境。和谐包容的评价环境的形成有赖于评价系统诸多因素的共同努力,既需要评价双方的学术素养和优秀人格等来支撑,也需要强大的学术舆论的营造和严谨规范的学术评价制度建设。
学术评价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主要由学术管理部门来组织。学术共同体的专家学者、学术期刊、出版社、数据库、社会公众等都应积极参与其中,做到各有其位,各有所为,共同促进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维护体系的良性运行。通过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评价治理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术评价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导航灯”和“调节器”作用,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提供坚实而可靠的保障。
(作者系大连理工大学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