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京报讯大三学生房某为实现梦想来京进了音乐、演艺圈,却发现身边有些嫩模在从事陪吃、陪睡的行业,于是他和同学、朋友等3人冒充“警察抓嫖”,收取两名女子的“罚款”28万元。昨天下午,房某被指控招摇撞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与他一起受审的,是房某的大学同学刘某和房某的老乡付某。公诉人指控, 2013年 12月 30日 20时许至31日 3时许,房某等三人在朝阳区某酒店一个房间内,冒充朝阳公安分局民警,以“抓嫖罚款”的方式,分别骗取20岁的女子小吴和23岁的女子小迟19万元、9万元。房某说,刘某告诉他,这些女的最怕警察,可以利用她们的弱点,冒充警察要钱。2013年 12月,房某和付某制作了假的警察证件,还网购了一副手铐,并通过网络搜索,获取模特的信息,然后冒充客户,开价5000元至8000元,联系“陪女郎”。
关键词:房某;罚款;刘某;模特;万元;警察;冒充;警官;女孩;受害者
作者简介:
大三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敲诈嫩模
新京报讯 大三学生房某为实现梦想来京进了音乐、演艺圈,却发现身边有些嫩模在从事陪吃、陪睡的行业,于是他和同学、朋友等3人冒充“警察抓嫖”,收取两名女子的“罚款”28万元。
昨天下午,房某被指控招摇撞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与他一起受审的,是房某的大学同学刘某和房某的老乡付某。
公诉人指控,2013年12月30日20时许至31日3时许,房某等三人在朝阳区某酒店一个房间内,冒充朝阳公安分局民警,以“抓嫖罚款”的方式,分别骗取20岁的女子小吴和23岁的女子小迟19万元、9万元。
公诉人认为,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建议法庭在4年至5年量刑。
庭审时,房某表示,作案是和同学刘某策划并实施的。
但刘某全盘推翻此前的供词,称“案发时我在家睡觉,房某他们给我打电话,我不明白怎么回事”,为哥们义气,在电话里冒充成“刘队长”。
庭审最后,因听说如果没有如实供述罪行,将面临从重处罚,刘某又表示认罪,“我还是个学生,对法律不懂,我承认我犯了招摇撞骗罪”。
该案未作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