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山东招远杀人案审判 被告称被“邪灵”攻击
2014年08月22日 15:41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马云云 苑菲菲 字号

内容摘要:早上8点至16点22分,庭审过程中,五名被告人对打人致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态度迥异,张帆、张立冬、吕迎春三人不否认犯罪事实,但对当时的行为并无悔意,坚称是为了“驱除邪灵”;张航、张巧联则当庭认罪、悔罪,希望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关键词:招远;害怕;杀人案;迎春;案犯

作者简介:

  齐鲁晚报记者进入21日的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庭审现场进行旁听。从早上8点至16点22分,庭审过程中,五名被告人对打人致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态度迥异,张帆、张立冬、吕迎春三人不否认犯罪事实,但对当时的行为并无悔意,坚称是为了“驱除邪灵”;张航、张巧联则当庭认罪、悔罪,希望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庭审持续一天时间,法院将择日宣判。

  一个拖把被打成六段 

  21日上午8点,庭审准时开始。

  在五名被告人中,张帆和吕迎春因为信教相识,张立冬是张帆的父亲,张航是她的妹妹,张巧联则是张立冬的情人。

  在公诉机关提供的视听资料证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几名被告人对被害人吴硕艳进行殴打,口中喊着“死去吧”、“恶魔”之类的言辞。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物证,当天被告人殴打被害人时使用的椅子、笤帚、拖把等。其中一个拖把被打成六段,一把笤帚的手柄弯成直角。

  对于当天将吴硕艳打死的事实,五被告人均没有异议,但张帆和吕迎春表示,对“故意杀人罪”这一罪名不予认可,“我属于正当防卫”,二人均这样表示,她们当时感到了有“邪灵”攻击,而这个“邪灵”就是被害人吴硕艳。

  对于“主动索要手机号码”一事,张帆予以否认,她们辩称,是向其他人留联系方式,以便他们日后要加入全能神教时方便联系,“我们不是低三下四地要”。

  庭审过程中,张帆、吕迎春、张立冬三人神态淡定,审判长先后提醒吕迎春和张帆规范坐姿。一次要求吕迎春把胳膊放好,一次提醒张帆把腿放下来。

  给全能神“奉献”了约一千万余元 

  张帆、吕迎春、张立冬并不承认自己加入的是邪教。张帆辩称,自己构不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们维护社会和谐”。

  据被告人讲,5月28日事发当天,吕迎春和张帆环顾周围的人以后告诉张航,离他们近的人是友善的,是“神的小羊”,让张航去留手机号。张航把问到的手机号存在自己手机里,起名“小羊儿”、“小羊2”。

  加入全能神教后,张立冬夫妇相继“奉献”了约一千万余元,包括汽车、房屋、存款、日常开销等。据吕迎春供述,当年她带着1万余元来到招远,而在案发时,其名下存款有400余万人民币、3万余元美金、张帆的名下也有存款500余万人民币和4万多元美金,这些都来自张立冬夫妇。

  在几人的关系中,吕迎春和张帆是所谓“长子”,“我们就是神自己”,吕迎春说,其他人对她们两人要绝对服从。张立冬说,吕迎春和张帆是“长子”,可以说“奉献”给教会的钱就是给她们俩。

  尽管距案发已经过去近3个月,张帆、吕迎春、张立冬等人对全能神教的态度并没有改变。

  张帆认为,自己就是“长子”,2009年时被其他教徒承认,她和吕迎春等人在互联网上散播的有关全能神教的信息,访问量17万多次。而当公诉人问“你现在还相信全能神吗”这一问题时,吕迎春和张立冬回答只有一个字:“信!”

  整个庭审中张航至少说了8次“害怕” 

  与张帆、张立冬、吕迎春不同,张航和张巧联当场认罪、悔罪。

  张航今年只有18岁,她辩称,5月28日的事故中,她并没有认为吴硕艳是“邪灵”,“这太难以置信了,太超现实、超自然”,但在“长子”的一再要求下,她还是鼓起勇气要索要号码。根据记者记录,整个庭审过程中,张航起码说了8次“害怕”。

  因父母、姐姐都信全能神,没人管教,张航早早地辍学跟着他们信神。庭审时,她两次哽咽。在最后陈述阶段,她抽泣着说,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很后悔,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机会,如果可以的话,愿意把名下财产赔偿给被害人家属,“这些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过平常人一样的生活”。

  张巧联在事发前两天来到招远,吕迎春和张帆鼓动其加入全能神教。她说,自己一直都不相信,但为了能和张立冬在一起,表面表示相信。庭审中,她两次向被害人家属致歉,表示深深地自责。

  (原标题:两名打人者称是“正当防卫”)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吴屹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