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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刀少年案凶手被判5年半 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
2014年08月27日 10:0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中新网报道备受关注的江西“夺刀少年”被伤害案26日在江西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邱某当庭认罪,一审获刑5年6个月。两人与歹徒邱某进行了搏斗,柳艳兵更不顾剧痛,上前夺下歹徒手中的凶器。经法院审理查明,邱某因对自身状况和社会现实不满,逐渐萌发用刀砍人泄愤的想法,并先后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伺机作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危险方法报复社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键词:邱某;夺刀少年;被告人邱;柳艳兵;危害公共安全罪;凶手;人民法院;审理;刑罚;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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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新网报道 备受关注的江西“夺刀少年”被伤害案26日在江西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邱某当庭认罪,一审获刑5年6个月。

  5月31日,邱某在公交车上将包括高三学生柳艳兵、易政勇在内的5名乘客砍伤。两人与歹徒邱某进行了搏斗,柳艳兵更不顾剧痛,上前夺下歹徒手中的凶器。他们的事迹引发强烈反响,被誉为“夺刀少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邱某因对自身状况和社会现实不满,逐渐萌发用刀砍人泄愤的想法,并先后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伺机作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危险方法报复社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鉴于其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处在残留期,为限定责任能力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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