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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踩踏事故深层追问 安全法规未落实处
2014年09月29日 08:0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昊 字号

内容摘要:几个小学生的好奇心,一个倒下来的巨大海绵垫,一幢老式居民楼,惊恐的学生人群,几个因素叠加在一起,夺走了6条小生命。

关键词:踩踏事故;小学生;安全法规;昆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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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小学生的好奇心,一个倒下来的巨大海绵垫,一幢老式居民楼,惊恐的学生人群,几个因素叠加在一起,夺走了6条小生命。

  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明通小学的踩踏事故令人心痛。《法制日报》记者梳理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后发现,校园安全陷入“屡次发文屡次出事,再发文再出事”的循环。

  记者采访的教育界专家认为,只有对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反思,才能确保减少校园安全事件发生。

  又见校园安全事故

  在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焦林通报了导致踩踏事故发生的初查原因。25日下午,该小学体育老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

  目击者称,当日14时30分,小学生们走出午休楼时,被这个旧床垫吸引,很多一二年级的小学生出于好奇上前击打,导致床垫翻倒压到了一些学生,其他人赶紧往楼下跑,踩踏事故因此发生。

  据调查显示,明通小学给一、二年级学生提供的午休场所,是操场一角的铁栅栏外的两栋老式居民楼,楼内光线昏暗,青水泥地面。楼里没有电梯,楼道很窄,宽约1米至1.2米,每层有两户。

  据报道,一名曾进入过居民楼的家长说,每天12点到14点间,一个班的学生会睡在一套房子里,套内面积约100平方米。屋内为高低床,由各科老师轮流值班。一位目击事发经过的二年级小学生王嘉(化名)说,午休楼住有一、二年级各五个班的学生,每个班有50至60多人。

  明通小学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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