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年4月以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刑事案件17件,其中被害人为幼儿的3件5人,占该类案件收案数的17.65%。据重庆五中院刑一庭庭长陈一川介绍,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琐事发生纠纷后,以杀害他人子女、(外)孙子女等方式达到报复的目的。重庆五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杀害无辜儿童进行报复等性质恶劣的案件,不宜以邻里纠纷引发为由援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综合考虑其犯罪手段、危害程度等因素从严处罚。建议建立侵犯儿童权益犯罪专项调研机制,引导社会合力减少侵犯儿童权益恶性犯罪案件的发生。建立侵犯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发布,强化典型案例的威慑与指导作用。
关键词:重庆五中院;刑事案件;被害人;杀人罪;侵犯;纠纷;杀人案;被告人;中级人民法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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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刑事案件17件,其中被害人为幼儿的3件5人,占该类案件收案数的17.65%。
重庆五中院调研显示,当前针对儿童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上述案件中,被告人为达犯罪目的,通过朝被害儿童头面部、颈部等身体要害部位用刀连续猛砍猛刺、反复切割等方式施暴,手段极其残忍。
据重庆五中院刑一庭庭长陈一川介绍,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琐事发生纠纷后,以杀害他人子女、(外)孙子女等方式达到报复的目的。在3件该类案件中,有两件皆因邻里纠纷而起并杀害无辜儿童进行报复。
据悉,此类个案所涉及被害儿童人数比重较大。上述3起案件共有被害儿童5人,其中死亡4人,重伤1人。邱某故意杀人案中,两名不满6周岁的儿童遇害,其中一死一重伤;李某故意杀人案中,含两名儿童在内的一家三口遇害,全部当场死亡;唐某故意杀人案中,一名年仅5岁的儿童被害。
重庆五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杀害无辜儿童进行报复等性质恶劣的案件,不宜以邻里纠纷引发为由援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综合考虑其犯罪手段、危害程度等因素从严处罚。建议建立侵犯儿童权益犯罪专项调研机制,引导社会合力减少侵犯儿童权益恶性犯罪案件的发生。建立侵犯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发布,强化典型案例的威慑与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