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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土资源厅官员涉腐剖析:权力蜕变让其堕落
2014年12月29日 14:06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刘宇 字号

内容摘要:正是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王有明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开始发生扭曲,开始以手中的权力为筹码,大量收受财物。在贪欲面前,同乡情意异化为参与腐败、获取不法利益的同党。

关键词:权力;国土资源厅;山西;官员;领导干部

作者简介:

  以案示警,以案肃纪。“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是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重要任务之一。本报从今日起开设《案例剖析》栏目,选取我省近年来部分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深入剖析他们腐败堕落的原因,以使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防微杜渐、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一个曾经荣誉满身的国土战线干部,本已“光荣退休”,如今却成为阶下囚。是什么原因令王有明堕入贪腐的深渊?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没有能够按照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去做,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一种荣誉,当成了一种以权谋私的筹码,当成了个人发财的工具。”

  案情介绍

  退休后案发,沦为阶下囚

  2010年11月,年满60岁的王有明从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的岗位上退休。此前近9年的时间,他一直任晋城市国土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有明曾在乡、县、市三级担任部门“一把手”,素有“工作有能力、有魄力”“工作成绩突出”等赞誉,全省乃至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的各种荣誉满身。

  但是,在这样一位“荣誉满身”的局长背后,却隐藏着惊人的贪腐事实。退休后一年,2011年12月3日,王有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经查,王有明在任职晋城市国土局局长期间,单独或伙同其亲属、下属等人为他人谋取利益,采取参与煤矿入干股、索要、办事收钱等手段,收受他人贿赂。

  在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金和退休待遇的同时,王有明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有明利用分管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工程建设、人事任用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2900余万元、10万美金,以受贿罪判处王有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忏悔书摘录

  实际行动与党的宗旨越来越远

  ●回想担任局长这九年,是我一生中最有成效的九年,更是我从辉煌走向毁灭的九年。这九年彻底葬送了我的一生,严重伤害了自己的家人,也连累了许多人。真是痛心疾首、万分悲痛。

  ●我的思想滑坡和理想信念出现一些动摇开始于当土地局副局长的后期。在副处级岗位上已干了十余年,年龄已快50岁了,眼看没有什么大的希望了。思想上开始消极失望,以前多年坚持的理想信念开始松动。

  ●在丰富多彩、眼花缭乱的社会现象面前,我失去了辨别能力、判断能力,在前呼后拥、荣誉喝彩声中渐渐昏头涨脑,迷失方向,忘记了一个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在国土局长的岗位上该怎么把握自己。虽然在会上还是振振有词地高谈阔论,但在实际行动上渐渐与党的宗旨越来越远了。

  ●在国土局长这个岗位上,我没有能够按照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去做,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一种荣誉,当成了一种以权谋私的筹码,当成了个人发财的工具。更为可悲的是,我把荣誉当成了搞腐败的保护色,在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绩和荣誉后,我变得飘飘然起来,忘记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

  ●我所犯错误的另一个根源是自己长期存在的侥幸心理。警示教育的案例一个又一个,可就是觉得那是他们不会工作不会捞才出了事。在台上的时候心里想,我工作这么出色,各级领导都支持我的工作,谁会去告?谁会来查?退休后,心想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没事。事实证明,到头来我还是没能躲过这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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