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三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会导致房价下跌吗
2015年01月05日 11:3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叶乐峰 字号

内容摘要:2014年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与反腐有何关系?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条例;房价;意见稿

作者简介:

新华社发

  2014年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与反腐有何关系?较之前征求意见稿有何区别?针对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及从业人员。

  一问:《条例》会成为反腐新利器吗?

  近年来“房叔”“房姐”频现,有“以房反腐”一说。很多人认为《条例》将会成为打老虎的新利器。

  参与《条例》制定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告诉记者,《条例》规定将统一建立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共享,这对于打老虎来说,确实有一定帮助,只要经过一个平台就可以查询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

  但程啸同时强调说,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功能不是反腐也不是征税,而是为市场经济奠定法律基础,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的私人财产权,并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安全。“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能为反腐提供技术手段,但这涉及全国联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程啸指出,事实上,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有效举措,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这在之前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均有提及。而反腐是另一回事。

  “要真正预防和减少官员的腐败行为,还是要靠权力的制衡与监督。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是在世界各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都行之有效的‘制度之笼’。”程啸说,这个制度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显然是性质不同、功能不同的两项制度,不应混为一谈。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洁琼)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