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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或将处罚跳“广场舞”扰民人员
2015年04月12日 10:5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黄海蕾 字号

内容摘要:广场舞国标了,扰民也该解决好广场舞大妈被贴“扰民”标签代表建议新增“舞池”。

关键词:北京市公安局;广场舞;扰民;行政处罚;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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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涉及北京市级部门两类行政权力的“家底”首次在首都之窗集中曝光。其中,北京市47个市级部门晒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警告、罚款。

  此外,北京市还将公示另一张151项行政审批清单,将列出由市政府部门初审、国务院部门审批的初审上报事项,这张清单此次没有作为市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公布,近期将另行公示。

  近期,43个政府部门还将在各自的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细化方案,包括其所承担的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处室、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有效时限以及收集群众意见的具体方式等。

  记者注意到,“晒”出的权力清单中,除了有行政审批权限,还包括行政处罚权限清单。47个拥有行政处罚权限的市级部门,首次将全部的处罚事项集体公示。

  在“处罚清单”中,各项行政处罚职权均对应一个序号编码。据了解,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北京将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该信息平台将通过大数据的收集,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编码管理。同时,将对执法的依据逐条进行拆分,并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权力事项逐项进行编码。在此基础上,进行多维的统计分析,最终实现对各部门各层级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状况的监控和监督。记者黄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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