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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现广告牌伤人事件 行人成“高危人群”
2015年04月14日 08: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帝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再现广告牌伤人事件行人成“高危人群”。

关键词:广告牌;行人;人群;北京;公园

作者简介:

  在人行道上走路,怎成了“高危运动”?

  又见户外广告牌伤人事件。

  4月12日下午2时40分许,大风将北京玉渊潭公园西门口的广告牌吹倒。正逢公园的樱花节,位于公园门口的广告牌下聚集了众多拍照的游人。广告牌突然倒下时,7名游客躲避不及,被砸伤或擦伤。伤者中最小的为1名1岁3个月的幼儿,有外伤但不严重。1名从河北来京旅游的70岁老人被砸中小腿导致骨折,其余5名人员伤情较轻。

  就在北京广告牌伤人的前一天,一名六岁男童落入了郑州市新郑路附近陇海高架桥下工地窨井中。据目击者介绍,事发时窨井未盖盖,只铺了层防尘用的白布。13日,当男孩被发现时,已确认溺亡。

  实际上,近年来行人莫名受伤甚至死亡的消息并不罕见,“飞来横祸”频出,路人安全应由谁来保护?

  天灾之外,人祸几何

  有人认为,广告牌突然倒下是因为“天灾”。

  玉渊潭公园回应称,事故系“突遇瞬间超大阵风被吹倒”。

  园方表示,事情发生后,园方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对受伤人员进行积极治疗。目前4人已出院,另有3名伤者正在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园方称:“首要的是积极处理好受伤人员的伤势。”

  据公园介绍,倒塌的装饰牌长7.8米,有铁架支撑并固定有泡沫板,放置在公园前的花坛处。制作公司是具有合法资质的相对独立法人单位,布展相关手续完全齐备。樱花文化活动期间,平日都会安排专人对园内设施进行检查,事情发生后,公园相关部门及时对极端大风天气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加固。

  事故发生后,装饰牌被拆除,次日记者到时,已看不到广告板的痕迹。

  但也有人认为,这起事故不止是“天灾”所致。

  公园西门附近,一位自称目击到广告牌倒下的缕姓环卫工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广告牌高大约十米,但埋在土里的底座部分只有不到50厘米。“而且广告牌不是铁质,是类似塑料的板子,整块广告板的重量很轻,埋广告牌的土也比较松散,风一吹就很容易被掀开。”

  网民“青天”认为,广告牌伤人事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对广告牌安全疏于监管,是酿成事故的罪魁祸首。”

  更有网民质疑:“现在出门游玩也成了高危行为,请问市民走在哪里才安全?”

  行人成“高危人群”,生命安全由谁保护

  由于户外设施引起的意外事故并不少见。广告牌、井盖、电线、树枝,都有可能给行人造成意外的伤害。面临隐藏在街道上的种种安全隐患,人们不禁心存担忧:一旦行人遇上突发危险,该由谁来对行人的安全负责?

  对此类责任的规定,比人们想象的更为分散。

  以广告牌伤人事故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也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维护管理责任,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但公园回答对此次事故自己是否有责任的问题时,并没有回答记者的问题。

  谁是管理者?《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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