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国外人肉带回一个大牌包包,然后再转卖掉。这不,宁波海曙有一家做代购生意的包包店老板,就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近日被宁波中级法院判刑1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关键词:逃税;判刑;海外代购;老板;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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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人肉带回一个大牌包包,然后再转卖掉。此前,这样的行为在普通人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当的地方。
但现在,做“代购”的亲们要注意了,“人肉”回来的包包,很可能就被定性为“走私”。
这不,宁波海曙有一家做代购生意的包包店老板,就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近日被宁波中级法院判刑1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5万元。
他两年卖出290件奢侈品
全是买手人肉“避税”带回
杨某30多岁,苍南人。2009年,他在宁波海曙区开了一家叫“米兰坊”的箱包店。
很有经济头脑的他发现,PRADA、LV这些奢侈品包包,远比国内的一些品牌好做。于是2011年8月开始,杨某涉足做“代购”。
杨某还是蛮诚信经营的。为了代购到正品,他先后找了近10名经常出国的商务人士、留学生当“买手”,支付给他们一笔代购费,让他们在国外帮忙购买奢侈品的时下新品。
而买手们,有些是将货物寄回国内,有些则是“人肉”带回。通常为了赚到国内国外的差价,买手们在入境时都会选择无申报通道,也就是说不用交税。
不到两年的时间,杨某让买手们从国外带回了数百件货物。因为没有交税,杨某店里的奢侈品售价比其他专卖店要便宜不少。
也正因为杨某的货品质好,价格又实惠,渐渐累积了不少客户资源。据杨某自己说,他的店每个月平均成交10单以上,不到两年已经卖出了290件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