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制定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 。
关键词:学徒;补贴;培训;培养;学徒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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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企业新型学徒制呈现三大特点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众所周知,我国是劳动力资源大国,庞大的劳动力供给将使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与此同时,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在新形势下,实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意义重大。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新型学徒制旨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通过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企业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可建立长期、稳固的企校合作模式,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方式,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加快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的培养。
记者经过梳理发现《工作方案》有以下几个亮点:
其一,新型学徒制试点培养主体职责主要由企业承担。
《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内容,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培养模式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方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方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培养主体职责主要由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具体培训任务,签订合作协议,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方式在企业以导师带徒为主,在培训机构以指导教师带徒为主,采取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
其二,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中,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4000~6000元。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认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健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投入机制。规定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