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互联网+ ”时代“在家上班”可行吗?
关键词:全日制;上班;互联网;记者;自由支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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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 “在家上班”可行吗?
□今日早报记者 魏皓奋
早报讯 在“互联网+”的时代,有些员工觉得在家也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一些员工想在家里上班拥有自由支配时间,企业如何解决灵活用工问题?
昨天,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第五届“律·动中国”全国公益法律巡讲活动来到杭州,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等专家就劳动用工中的热点问题展开交流。
在网络时代,一些员工想在家里上班,想自由支配时间成为一些企业遇到的新问题,解决此类问题有什么灵活用工形式?
余明勤说,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常用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那么,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保障工作者权益?余明勤说,最好是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
既然不在单位里工作,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不用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余明勤提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是有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必须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稳定,由劳动者自己去社保部门缴,但企业要出这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