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互联网时代,新闻作品常“被侵权”,如擅自篡改标题、内容,歪曲文意等。3日,“第八届中国版权年会——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在北京召开。针对互联网时代新闻作品被侵权现象,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传媒产业的发展,新闻报道越来越多地融入媒体自身对信息资源的选择、整合、加工和价值判断,包含着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新闻作品版权对于媒体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
关键词:媒体;互联网;版权;侵权;新闻;作品版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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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品如何走出版权“侵权困局”?
保护新闻作品版权,媒体要形成合力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新媒体专电 互联网时代,新闻作品常“被侵权”,如擅自篡改标题、内容,歪曲文意等。3日,“第八届中国版权年会——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在北京召开。针对互联网时代新闻作品被侵权现象,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传媒产业的发展,新闻报道越来越多地融入媒体自身对信息资源的选择、整合、加工和价值判断,包含着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新闻作品版权对于媒体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
互联网上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现象几乎每天发生
“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原创内容都是核心资源,新闻作品版权是媒体的核心资产。”新华社社长蔡名照指出,保护好媒体的新闻作品版权,才能将内容资源转化为版权资产。
“互联网的出现,给新闻版权的保护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指出,以转载为例,以前的转载多发生在报刊和报刊间,问题并不十分突出,但互联网的出现加剧了矛盾。就整个版权保护领域中来看,大量转载没有经过授权和许可。
蔡名照认为,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的现象几乎每天都在互联网上发生。“各种侵犯新闻作品版权行为层出不穷,从私自转载转引、不署作品来源,到对原文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等等,这些问题已成顽疾。”
“我们每天每时都能感受到,新闻版权从现实情况来讲侵权形势十分严峻,版权保护时不我待。”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张宁表示,据不完全统计,该台被侵权最为严重的前5名节目中有4档是新闻节目。“《新闻直播间》《新闻联播》《今日说法》《今日关注》等节目,每天都在被侵权或者被疑似侵权当中。仅《新闻直播间》2014年的盗用互联网链接总数就接近4万条。”
张宁说,互联网时代,对于新闻节目各种形式的侵权盗用,不仅严重损害了新闻节目的独家价值,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媒体机构,甚至个人任意篡改和歪曲新闻报道的内容,造成了更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