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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抛弃妻子心里没家 晚景凄凉告子女求善待
2015年12月16日 09:40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王斯 曾春蝶 字号

内容摘要:当年抛弃患癌妻子坚持婚外情,如今年近古稀贫病交加无人赡养老汉与子女对簿公堂被骂“咎由自取”。晚景凄凉老汉状告子女求善待有过两段婚姻的68岁黄老汉共有4个子女,均已成年,老大已经40多岁。黄老汉认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黄家三兄妹说,黄老汉早在1990年就被母亲阿坚发现有婚外情,当时他们兄妹三人尚未成年。最终,法院酌定三兄妹每人每月支付黄老汉赡养费200元,直至他逝世。黄老汉已花费的4.7万余元医疗费,按4份分摊,其中三兄妹每人需分担1.19万余元。

关键词:老汉;兄妹;赡养费;医疗费;离婚;支付;万余元;母亲;法院;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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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抛弃患癌妻子坚持婚外情,如今年近古稀贫病交加无人赡养

  老汉与子女对簿公堂被骂“咎由自取”

 

  年轻时风流倜傥,抛下患有癌症的妻子和3个年幼的孩子,大玩婚外情,终致家庭离散;经历两次离婚后,如今年近古稀仍孤身一人的他才发现亲情已走远,渴望子女能善待他,为他养老……这是南宁市邕宁区68岁黄老汉真实生活的写照。

  然而,早已成家立业的3个子女对这个老父亲根本不理不睬。黄老汉只好将众子女告上法院,索要赡养费、医药费。12月15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3个子女还是要支付老父亲的生活费。

  晚景凄凉

  老汉状告子女求善待

  有过两段婚姻的68岁黄老汉共有4个子女,均已成年,老大已经40多岁。

  “我孤身一人,因身患多种疾病,行动不便,只求在古稀之年儿女们能善待老人,让我有一个安宁的家,过上平静的生活,安度终身。”今年9月,黄老汉一纸诉状,将4名子女都告上了邕宁区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

  明明儿女不少,黄老汉为何自称孤身一人、晚景凄凉?黄老汉说,都是因为他的两段失败婚姻。1973年,他与第一任妻子阿坚登记结婚,婚后生下3个子女。2000年,他与阿坚离婚,又于2001年9月与阿巧结婚,生有一子。谁知到了2011年11月,他又与阿巧离婚了。如今,黄老汉独自一人租房居住。

  随着年纪的增长,各种疾病也找上了黄老汉。今年以来,先后数次住院花去了他4.7万余元医疗费。可除了最小的儿子帮他付过一些医药费,其他3个子女均对他不闻不问。

  黄老汉认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他向法院主张4个子女应该分担他的医疗费,每人分担1.19万余元,每人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直至他终老。因为小儿子才刚刚参加工作,他可以不向小儿子“伸手”。

  “秋后算账”

  子女让他先赔10万

  “我的父亲于20年前抛下我们孤儿寡母4人离家出走,20年来生死不明,我不能确定他是否与我有血缘关系……”对黄老汉的起诉,他与前妻生的3名子女,在法庭上这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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