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申领企业裁员率需低于市年度登记失业率,补贴额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关键词:补贴;申领;失业保险费;缴纳;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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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企业可申领稳岗补贴
共可减负20亿!
申领企业裁员率需低于市年度登记失业率,补贴额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深圳市近日出台稳定岗位补贴(后简称“稳岗补贴”)政策,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2月24日,深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统计数据称预计2016年符合条件的企业约30万家,实际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减负额度约20亿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吴军军提醒,企业需自行登录市社保机构门户网站进行申请。
●补贴金额
吴军军介绍,稳岗补贴旨在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该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补贴条件
目前,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的缴费费率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按照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0.5%的缴费费率按月缴纳。深圳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员工缴交部分约为10元,企业约为20元,如果员工有100人,则企业每月缴交2000元。
《通知》对享受稳岗补贴的对象与条件做了明确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的对象为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稳岗补贴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