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新华社北京3月 6日电为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教育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直属高校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内部审计部门,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责任追究结果。
关键词:教育部;审计人员;干涉;纪检监察部门;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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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教育部近日出台 《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直属高校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内部审计部门,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意见提出,各直属高校要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规查处。
同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认定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责任追究结果。







